县政协各专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根据《中共淳安县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淳政协机关党组〔2021〕13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是指单项支出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各类支出。包括:经费支出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服务采购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使用按预算控制、集体决策、分级审批、财务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大额资金使用审核审批的流程:
1.提出申请:各专委(办公室)拟用款时,应当填写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等内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资料。
2.审核意见:由申请用款的事项负责人对提出申请使用大额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并签上意见。
3.财务预审:由单位财务会计对申请支付的资金是否列入预算,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票据是否合法有效,有否合同或相关资料,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进行预审,并签上意见。
4.财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应对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提交机关党组会议研究。
5.机关党组会研究:由财务分管领导在机关党组会上提出大额资金使用的理由、依据并作相关情况说明,由机关党组按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作出决定。
6.财务支付:单位财务具体负责人根据机关党组会研究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及时做好登记。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办公会室负责实施,机关党组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负责监督。
五、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县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
淳安县政协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抄送:,政协各专委会、工作组,政协常委,本会领导,存档。
县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 | |||
申请专委(办) | 申请时间 | ||
资金使用内容 |
申报人: 日期: | ||
申请专委(办)意见 | 审核人: 日期: | ||
单位财务 预审意见 | 预审人: 日期: | ||
财务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日期: | ||
机关党组会 研究意见 |
县政协各专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根据《中共淳安县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淳政协机关党组〔2021〕13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是指单项支出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各类支出。包括:经费支出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服务采购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使用按预算控制、集体决策、分级审批、财务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大额资金使用审核审批的流程:
1.提出申请:各专委(办公室)拟用款时,应当填写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等内容,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资料。
2.审核意见:由申请用款的事项负责人对提出申请使用大额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并签上意见。
3.财务预审:由单位财务会计对申请支付的资金是否列入预算,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票据是否合法有效,有否合同或相关资料,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进行预审,并签上意见。
4.财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应对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提交机关党组会议研究。
5.机关党组会研究:由财务分管领导在机关党组会上提出大额资金使用的理由、依据并作相关情况说明,由机关党组按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作出决定。
6.财务支付:单位财务具体负责人根据机关党组会研究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及时做好登记。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办公会室负责实施,机关党组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负责监督。
五、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县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
淳安县政协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抄送:,政协各专委会、工作组,政协常委,本会领导,存档。
县政协机关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 | |||
申请专委(办) | 申请时间 | ||
资金使用内容 |
申报人: 日期: | ||
申请专委(办)意见 | 审核人: 日期: | ||
单位财务 预审意见 | 预审人: 日期: | ||
财务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日期: | ||
机关党组会 研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