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妹妹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大基层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文物基本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有“文献名邦”之誉。从境内五龙岛遗址、进贤遗址等考古发现,淳安历史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从东汉建安十三年贺齐建县,迄今已有1800余年的历史。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为建设新安江水电站,我县大部分历史古迹淹没水底,但总体而言,我县仍不失为一个文物比较丰富的县,呈现数量多、类型丰富、分布分散及保持濒危等现状。自1982年开始,我县先后申报和公布了4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文保单位12处,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2007年—2011年)数据统计,我县境内尚有五大类不可移动文物3206处,是杭州市历史遗存最多的一个县,其中古遗址26处、古墓葬330处、古建筑2245处、石窟寺及石刻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93处、其他1处,但从去年复核情况来看,灭失达1300多处。
二、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将文物安全摆在重要位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一是不断夯实基础,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1981年、1983年、2007-2011年),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2013-2016年)。通过普查,发现一大批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化遗产,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工作。二是强化修缮保护,自2010年起,我县已连续实施了14轮农村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累计投入资金约1.1亿元,完成修缮项目220余处,投资2000余万元完成姜家瀛山书院遗址综合保护展示工程,于2020年6月30日建成开放;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实施浪川乡芹川村古民居修缮保护等。三是突出文物安全,提升文物安全科技防范水平,实现了文保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每年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开展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完成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等。
三、答复意见
诚如您所说,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文物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困难。针对资金问题:2007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淳政发〔2007〕56号),明确规定从2007年起从县旅游发展基金中提取3%作为县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约30万左右,主要用于文物安全评估、文物病虫害防治、文物四有档案编制等,同时还设立每年8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历史建筑修缮,设立每年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下古城保护等。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向上级(国家、省、市文物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如今年计划申请国家资金专项用于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申请省级资金专项用于余四山墓的修缮保护等。针对人才问题:一方面我们每年举办基层文化干部的文化遗产培训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文物干部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将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通过文物普查,培养文物专业干部,培养懂文物法律法规、懂文物保护管理和技术、懂文物保护政策的新时代文物干部。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陈 岚 电话:89601665
承 办 人:王 文 电话:6483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