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淳安经济开发区珍珠半岛CA020403-02-1地块控规调整,现将控规修改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 10 天
公示期限: 2025 年 06 月 24日至 2025 年 07 月 04日
控规修改内容:
(1)规划调整必要性
国务院《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体育强国,要求完
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推动“15分钟健身圈”覆盖。足球作为重点运动项目,基础 设施扩容是政策落地的关键。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 案》支持“体育+旅游”业态创新,足球主题公园契合文体商旅综合体发展方向,因此拟对该片区控规划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
该地块与原控规用地面积不符,现将该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7436.82平方米。
( 3)规划详情见下表:
项目 | 地块编号 | 地块类别 | 地块类别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调整前 | A-05-02 | 商住用地 | R2/C21 | 27525 | 0-1.5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0% | 60米 |
调整后 | CA020403-02-1 | 体育场馆用地 | 080501 | 17436.82 | 0-0.03 | 不大于3% | 不小10%不大20% | 8米 |
备注:
1.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请邮寄至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编:311700
电话:89601359
2.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4日,信函反馈意见邮寄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如果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淳安经济开发区珍珠半岛CA020403-02-1地块控规调整,现将控规修改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 10 天
公示期限: 2025 年 06 月 24日至 2025 年 07 月 04日
控规修改内容:
(1)规划调整必要性
国务院《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体育强国,要求完
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推动“15分钟健身圈”覆盖。足球作为重点运动项目,基础 设施扩容是政策落地的关键。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 案》支持“体育+旅游”业态创新,足球主题公园契合文体商旅综合体发展方向,因此拟对该片区控规划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
该地块与原控规用地面积不符,现将该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7436.82平方米。
( 3)规划详情见下表:
项目 | 地块编号 | 地块类别 | 地块类别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调整前 | A-05-02 | 商住用地 | R2/C21 | 27525 | 0-1.5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0% | 60米 |
调整后 | CA020403-02-1 | 体育场馆用地 | 080501 | 17436.82 | 0-0.03 | 不大于3% | 不小10%不大20% | 8米 |
备注:
1.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请邮寄至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编:311700
电话:89601359
2.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4日,信函反馈意见邮寄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如果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