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以下简称“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5号,电话:0571-8960194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分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

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开千岛湖及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数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满足公众对环境知情权的需求。

行政管理与执法信息:依法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等信息。公开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及结果,推动执法公开透明。

财政资金信息:按要求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重点工作与动态: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以及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涉及特定环境管理信息。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答复并提供相关信息,申请人未提出异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公开文件的动态更新与效力标注。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拟公开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主平台作用:依托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便利性,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发布。

拓展新媒体应用:积极运用“淳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质量日报、重点工作进展、环保科普知识等,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和互动性。

丰富线下公开渠道:通过服务窗口信息公开栏、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途径,多渠道发布环保政策、办事指南及重要环境信息。

(五)监督保障

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内部监督考核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协同落实。二是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通过网站互动、电话咨询、公众参与活动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性改进工作。三是格责任追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延误或不当行为,依据规定进行处理。2025年,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相关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仍面临信息服务的系统整合与智能推送能力不足,政策解读的公众可达性及深度互动机制亦有提升空间。未来将着力加强数据资源治理,探索精准化信息服务和全过程公众参与,推动公开工作从基础发布向深度服务与互动转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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