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省里有要求。去年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淳安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25年1月6日向淳安县反馈了巡视意见,要求我县要加快整改和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二)县级有需要。千岛湖水域项目长期处于无准入无监管无退出的现象,不利于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我县也提出:要探索出台千岛湖水域资源有序使用指导意见、千岛湖水域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快构建形成千岛湖水域项目准入及综合管理体系。出台一系列针对千岛湖水域的管理文件,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千岛湖,也是建设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内在要求。(三)周边有案例。①安吉用水权改革案例:安吉作为浙江省水利厅用水权改革试点县,当地水利局制定《安吉县农村集体山塘水库用水权价值核算指引(试行)》《安吉县农村山塘水库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借助当地生态资源资产线上交易平台“两山合作社”,搭建农村集体山塘水库用水权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和交易流转。全县22座已完成交易,生态价值转换金额达2亿元。②德清、开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德清、开化作为浙江省水利厅区域(流域)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当地水利部门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前期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出台了水生态产品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了共建共享机制,明确交易收益资金用于反哺水利风景区运行维护及乡村共富,支持有关主体依据合同约定获得水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③黄山市徽州区水面旅游经营权转让案例:2023年11月,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山口村至坑上村段20年水面旅游经营权转让项目在市交易中心顺利成交,这是全市首例进场交易的水面旅游经营权转让项目。该项目由徽州区水利局委托,由黄山市徽州区卓越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72亿元成功竞得,此项目的顺利成交为打造“烟雨徽州、田园徽州、村落徽州”,推动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二、起草依据
1.《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2.《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3.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
三、起草原则
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主要依据《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要求,结合土地挂牌出让流程,按照“坚持生态优先、突出规划引领、严格加强保护、探索有序利用、规范管理服务”等基本原则,坚持生态高标准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规范管理服务、全程监督监管,既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的政策底线,也要充分衔接淳安县域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作为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政策体系的一部分。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三个核心部分:
(一)基本原则
确立五大管理准则:生态优先、规划引领、严格保护、有序利用、规范管理服务。重点强调将生态保护贯穿全过程,严格执行各类保护条例,构建精准规划体系,探索水域资源价值转化机制。
(二)服务流程
细化为五个关键环节:
1. 规划编制:由生态综保局牵头制定总体规划,各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经多轮论证审查后形成规划成果。
2. 选址论证:属地乡镇(平台)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向县生态综保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并编制报告,经联合审查后形成准入意见。
3. 利用补偿:开展水域生态价值评估,明确使用价值后报县政府决策。
4. 项目审批:分类审批涉水事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5. 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验收管理和执法查处。
(三)其他要求
明确政策试行期一年,国家对水域资源使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机关: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伟东(党委书记、局长,县自然资源总督察)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330127002512026R/2025-1010403833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登记号
有效性
【文字解读】《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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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一)省里有要求。去年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淳安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25年1月6日向淳安县反馈了巡视意见,要求我县要加快整改和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二)县级有需要。千岛湖水域项目长期处于无准入无监管无退出的现象,不利于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我县也提出:要探索出台千岛湖水域资源有序使用指导意见、千岛湖水域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快构建形成千岛湖水域项目准入及综合管理体系。出台一系列针对千岛湖水域的管理文件,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千岛湖,也是建设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内在要求。(三)周边有案例。①安吉用水权改革案例:安吉作为浙江省水利厅用水权改革试点县,当地水利局制定《安吉县农村集体山塘水库用水权价值核算指引(试行)》《安吉县农村山塘水库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借助当地生态资源资产线上交易平台“两山合作社”,搭建农村集体山塘水库用水权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和交易流转。全县22座已完成交易,生态价值转换金额达2亿元。②德清、开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德清、开化作为浙江省水利厅区域(流域)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当地水利部门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前期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出台了水生态产品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了共建共享机制,明确交易收益资金用于反哺水利风景区运行维护及乡村共富,支持有关主体依据合同约定获得水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③黄山市徽州区水面旅游经营权转让案例:2023年11月,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山口村至坑上村段20年水面旅游经营权转让项目在市交易中心顺利成交,这是全市首例进场交易的水面旅游经营权转让项目。该项目由徽州区水利局委托,由黄山市徽州区卓越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72亿元成功竞得,此项目的顺利成交为打造“烟雨徽州、田园徽州、村落徽州”,推动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二、起草依据
1.《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2.《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3.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
三、起草原则
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主要依据《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要求,结合土地挂牌出让流程,按照“坚持生态优先、突出规划引领、严格加强保护、探索有序利用、规范管理服务”等基本原则,坚持生态高标准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规范管理服务、全程监督监管,既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的政策底线,也要充分衔接淳安县域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作为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政策体系的一部分。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三个核心部分:
(一)基本原则
确立五大管理准则:生态优先、规划引领、严格保护、有序利用、规范管理服务。重点强调将生态保护贯穿全过程,严格执行各类保护条例,构建精准规划体系,探索水域资源价值转化机制。
(二)服务流程
细化为五个关键环节:
1. 规划编制:由生态综保局牵头制定总体规划,各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经多轮论证审查后形成规划成果。
2. 选址论证:属地乡镇(平台)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向县生态综保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并编制报告,经联合审查后形成准入意见。
3. 利用补偿:开展水域生态价值评估,明确使用价值后报县政府决策。
4. 项目审批:分类审批涉水事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5. 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验收管理和执法查处。
(三)其他要求
明确政策试行期一年,国家对水域资源使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机关: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伟东(党委书记、局长,县自然资源总督察)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