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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23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6-05-18   点击率: 来源: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 所属类别:
  • 提案人:汪红赞
具体内容:

提案内容:

我县作为典型山区县,河湖库淤积问题因极端天气影响日益凸显,威胁防洪与生态安全。从2021年实行砂石资源统一管理以来,虽在防洪保安能力上有所增强,但过度依赖市场化的清淤机制已导致公益性目标逐渐偏移,清淤计划执行率从2022年至2025年逐年下降,偏远河段治理几乎停滞,行洪安全和生态破坏隐患加大。表现在三方面:

1.计划执行力度不足,公益性落空。实施企业为追逐利润“挑肥拣瘦”,砂石质量高、运输便利河段清淤率超80%,而含泥量高、偏远河段不足10%,导致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停滞。

2.市场机制局部失灵,治理出现真空。清淤项目高度依赖砂石拍卖收益反哺成本,当项目经济性差时流拍率较高,如安阳乡某项目连续三年流拍14次,偏远乡镇项目陷入“市场不干、政府缺位”僵局。

3.保障体系存在短板,制约长效治理。合规堆场严重不足,淤泥无处去、成本激增;资金保障缺失,公益性清淤无稳定财政支持;责任体系不顺,收益与清淤责任脱钩,乡镇积极性不足,跨部门协作不畅。

为此,建议:

1.优化实施流程。推行“乡镇申报、水利定规、国企实施、联合监管”模式。各乡镇政府负责汛前全面摸排、提出年度清淤需求与初步方案;县生态综合保护局负责技术审核、统筹编制全县年度清淤规划,明确防洪保安优先序列;明确县属国企作为清淤项目实施的总负责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加大对“计划整体完成率”、“重点防洪段清淤率”等关键性项目监管力度。

2.改革收益分配。实施“先清淤转运,后处置收益”模式,切断实施单位“挑肥拣瘦”的直接经济动因。完善砂石资源处置净收益分配机制;建立用于本区域河湖库治理、生态修复及清淤维护经费,使“治理受益、收益反哺”的良性循环。

3.科学布局堆场。科学合理统筹布局砂石淤泥周转堆场(力争每乡镇1-2处),并配套环保与监控设施,优先利用废弃矿山、闲置建设用地建设区域性中转站。

4.强化过程监管。强化从项目审批、堆场管理、运输监管到生态修复的全链条监管,积极运用智能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清淤工程规范、安全、生态实施。


  • 办理单位: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办理结果:

汪红赞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河湖库清淤疏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十届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河湖库清淤疏浚工作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领导专门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与推动。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在提案中指出我县作为典型山区县,在砂石资源统一管理背景下,河湖库清淤工作存在的公益性目标偏移、计划执行率下降、偏远河段治理停滞等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反映了当前工作的难点与痛点。您提出的优化实施流程、改革收益分配、科学布局堆场、强化过程监管四项建议,针对性强,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关于优化实施流程的建议

您提出的“乡镇申报、水利定规、国企实施、联合监管”模式,与我局正在探索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

目前,我局联合交投、国资等单位起草的《关于规范河湖库清淤疏浚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已经县政府同意,下发至各相关单位,文件明确了河湖库疏浚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清淤经营权属单位,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由疏浚项目由乡镇申报、水利审查,国企实施,联合监管的模式。

二、关于改革收益分配的建议

您提出的“先清淤转运,后处置收益”模式,是切断实施单位“挑肥拣瘦”经济动因的关键举措,也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根本之策。

目前,清淤产生的砂石料主要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但受市场因素影响,流拍情况较为常见,部分河道清淤工作因此受阻。2025年7月,县领导专题研究明确由县财政局设立县级河道清淤疏浚专项资金,试行三年,滚动使用(督办情况报告〔2025〕98号),目前该资金尚未落实到位。建议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该专项资金,明确使用范围和拨付流程,为急需实施而无市场需求的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从而筑牢河道行洪泄洪安全防线。

三、关于科学布局堆场的建议

您提出的科学合理统筹布局砂石淤泥周转堆场(力争每乡镇1-2处),并配套环保与监控设施,优先利用废弃矿山、闲置建设用地建设区域性中转站的建议,是解决清淤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

未来几年时间,我局将积极探索中大型砂石淤泥中转场建设,争取实现“一镇一场”,联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启动全县中大型砂石淤泥中转场建设的专项规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因地制宜、就近设置、安全环保”的原则,优先利用废弃矿山、闲置建设用地等存量资源,科学布设区域性中转堆场,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实现重点乡镇和主要河段的覆盖,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环保(如沉淀池、防渗设施)与监控设施。

四、 关于强化过程监管的建议

全链条监管是保障清淤工程规范、安全、生态实施的核心。浙江省水利厅2025年印发关于《关于加强河湖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水河湖〔2025〕3号)文件明确了,疏浚砂石的运输、过驳、装卸、堆存等环节要严格落实河湖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制度,我县涉及砂石的疏浚项目均按照砂石采运单制度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淳安水利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淳安水利工作。

 

领衔领导:吴雪源

人:陈爱民

联系电话:15067198140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6518


  • 答复时间: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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