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淳安县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与杭州主城区统一的建议
中共届 方胜杰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县委政法委委员
淳安县作为杭州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持证残疾人达1.812万人,其中18至60周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有5407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891人。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养老保险更是残疾人老有所养的关键支撑。然而,当前淳安县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与杭州主城区存在较大差距,亟需推动政策统一,以促进区域公平和残疾人福祉。
一、现状及原因
1.淳安县的补贴政策与杭州主城区差距明显。目前,杭州主城区自2013年起实施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类补贴政策,按家庭经济状况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60%至100%的缴费补助,实际补助年限最长15年。而淳安县自2018年起仅对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给予每年3000元、最长3年的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均显著低于主城区,难以有效缓解残疾人参保缴费压力。
2.资金保障问题是政策不统一的主要原因。根据浙江省关于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负担原则,杭州市新出台或提标的民生政策由杭州市财政承担。据测算,若淳安完全执行主城区补贴政策,每年需新增支出约1038万至1300万元,而当前市级补助资金仅300万元,缺口巨大。加之淳安县自身财力有限,难以独立承担。
二、相关建议
1.建立市级统筹的资金分担机制。建议由杭州市财政牵头,会同淳安县财政及生态补偿资金,共同承担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所需经费。可考虑提高特别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中残疾人保障的比例,或单列专项转移支付,弥补资金缺口。
2.分步推进政策并轨。鉴于全面并轨资金压力较大,可优先保障最困难群体。建议首先对持低保证、低边证的残疾人按主城区标准(100%和80%)给予补贴,再逐步扩大至其他家庭残疾人,最终实现全域统一。
3.加强政策协同与制度创新。探索残疾人参保激励措施,如对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并参保的,提高社保补贴或税收优惠;鼓励残疾人参加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同时优化补贴申领流程,提升政策可及性。
4.争取省级财政支持。鉴于淳安属于浙江省特别生态功能区,承担重要生态保护责任,建议向省级财政争取专项补助,将残疾人参保补贴纳入生态补偿综合政策体系,体现对生态功能区的民生关怀。
推动淳安县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与主城区统一,是落实共同富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有助于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资金安排,尽快实现政策公平统一。
方胜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向淳安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推动淳安县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与杭州主城区统一的建议”已转我会承办。现就有关情况及推进计划答复如下:
一、政策现状与差异说明
(一)主城区政策标准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残疾人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杭政办函〔2013〕15 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主城区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常住户籍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 60%-100% 的缴费补助,其中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的残疾人补助比例达 100%,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 15 年。
(二)我县政策执行情况
目前,我县残疾人参保政策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按每年 200 元档次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未单独出台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未执行主城区 “按最低缴费标准 60%-100% 补助” 的政策,与主城区存在制度差异,未能充分满足灵活就业残疾人等群体的职工养老参保需求。
二、政策差异原因
2013年,杭州市出台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其中明确对主城区残疾人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部分,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富阳、临安均在撤市设区后,同步执行该政策;桐庐、建德、淳安至今未执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财政体制政策的通知》(浙财预〔2020〕32号)关于“淳安县民生政策支出,按照“谁出台、谁提标、谁承担”的原则,由省市县分级负担;“杭州市新出台的民生方面政策以及现行政策提标的,由杭州市财政承担”的规定。目前市残联在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中只安排300万元的残联专项补助资金,并不能解决该项经费。另外我县作为杭州市西部山区县,经济相对薄弱,财力十分有限,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需按最低缴费标准的一定比例长期兜底,资金需求规模大、持续性强。经测算,若全面推行主城区同类政策,每年需新增财政支出数千万元。所以一直未执行残疾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三、资金保障计划
为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权益,推动政策与主城区逐步衔接,近几年,县残联主要领导多次主动与市残联专题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指导和支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也亲自赴杭州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反映我县实际情况与政策诉求。同时,县政府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破解政策落地、资金保障等关键问题,继续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如果资金落实,我县将立即印发实施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参照主城区标准,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 60%-100% 的缴费补助,明确补助对象、比例、年限及申领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逐步缩小与主城区的政策差距。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领导:方振华 联系电话:690693
承办人:章小莺 联系电话:660567
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