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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无   点击率: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 所属类别:
  • 提案人:余红艳
具体内容:

案由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在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中,由于长期劳作累积的慢性病和突发疾病的增多,使得他们的医疗需求显著上升。鉴于此,进一步完善农村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险补助制度,刻不容缓。农村医保缴纳标准,近几年逐年提高幅度比较大,2018年缴纳为300/年,2019年为400/年,2021年为500/年,2022年为600/年,2025年为630/年。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退补100元,但仍需个人缴纳530/年。7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难以承担。

建议

完善相关政策,提高老年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补标准,如70周岁以上老年人退补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升为200元,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退补标准为100元提升至300元,9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免。提高农村70周岁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补助不仅是解决个体问题,更是关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议题。希望每一个农村老人都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让这片黄土地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温暖。

 

领衔人:余红艳

  •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余红艳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险退补标准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切实反映了部分群众的关切,体现了履职为民的责任担当。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政策实施情况。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老一小”及困难群体的保障体系建设,出台包括基本医保参保补助等一系列政策。2022年淳安县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了10%~15%,并且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限制、门诊封顶等限制政策,群众医保待遇水平大幅提升。针对我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100元/人/年的参保补。据统计,2025年补助资金达到900万元。

二、财政补助压力较大。伴随医保待遇不断的提高,医保基金支出在逐年增大。2024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2.8万人,基金支出为7.0亿元,人均支出达到3070元。按照人均600元缴费标准计算,财政还需补助2470元/人,总额5.6亿元。如按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提高100元补助,财政每年需增加出资590万元。淳安作为山区海岛县,经济社会下行压力较大,短期内增加老年人的参保补助标准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步工作计划。我局将持续高度关注高龄老人医疗保障问题,积极争取有利政策,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一方面及时准确落实好当前政策,保障老年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政策待遇。另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持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优化保障待遇政策,切实提高农村老年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衔领导: 王建平

人: 詹扬帆

联系电话:89601836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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