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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日期:无   点击率: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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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关于企业环保建设投入资金补助的建议

案由:

淳安地处山区、老区、库区,是杭州地理位置最偏远的一个县域。同时,淳安也是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区域,整个县域内限制进行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旅游业为主要业态。2021年8月,浙江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建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财政体制政策的通知》,并补助淳安县约54亿元;同时淳安县还把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部门综合考评;环境保护工作早已在县域内全面铺开。

建设特别生态功能区的硬核措施是污水治理,是水源涵养、确保引水工程水源安全的关键环节。杭州市成立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千岛湖配水工程市级水资源费返还补助政策,专项用于水资源保护;但对县域内众多涉及工业污水处理、生活排污处理等相关企业单位来讲,动辄以百万元为单位的建设费及维护运营费用,提升扩建更是需以千万元为单位的资金投入,要建设好特别生态功能区,当下的企业环保建设投入没有补助政策,这在当下旅游业、工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经营极其困难。

建议:

基于以上所述,为切实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做好水源涵养,更好地保护水资源,提出以下建议:

1.县政府出台环保建设投入补助政策。

2.环保建设投入按新招商引资企业技改投入20%进行补助。

领衔人:郑晓峰

  •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郑晓峰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企业环保建 设投入资金补助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你长期以 来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 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在特定发展阶段,为集中解决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环 境问题,我县曾针对化工、沿湖宾馆污水、纺织等行业整治 出台过相应的点源治理补助政策,有效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污 染治理设施升级。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阶段性的工作举 措,旨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整改步伐。但当前,在财政资 金使用方向日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且县级财力总体紧张的背景下,尚难以新设立普惠性的环保建设投入专项资金或 常规性补助政策。

二、办理情况

针对出台“环保建设投入补助政策以及补助政策参照新 招商引资企业技改投入20%进行补助”事项,目前我县环保 建设投入中涉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的,按照《淳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生态制造业产业创新和科 技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淳政办发〔2025〕4 号)文件中有关生态制造业投资项目政策标准进行补助;关 于环保建设投入中涉及工程建设类的,目前省、市层面尚未 出台明确的专项补助指引,周边区、县也鲜有成熟的可借鉴先例,建议暂缓出台。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密切 关注上级政策动向和区域实践,努力为企业绿色发展创造更 好条件。


分管领导:吴志旭   联系电话:89601938

承办人:胡亮            联系电话:896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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