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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日期:无   点击率: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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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关于千岛湖城区建设“无尘城市”的建议

案由

无尘城市通常是指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空气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将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降至最低,特别是减少细颗粒物(如PM2.5)的污染,确保城市空气达到较高的清洁标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2023年,淳安县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四项污染物等全年测量数据仅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作为特别生态功能区,目前的空气质量水平与民众期待、“无尘城市”标准仍有差距,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建设无尘城市。

建议

通过以下举措,全面提升千岛湖城区空气质量、减少污染、优化环境,逐步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无尘城市”。一是建议成立“千岛湖无尘城市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由环保、交通、住建等多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的空气质量治理方案。二是加强建筑行业喷淋系统建设,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大型工地,强制要求安装高效的喷淋系统,有效抑制扬尘和粉尘污染,确保建筑工地的环保措施达到标准。三是装修行业设立专门监督机构,负责对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进行检测和审查,确保所有装修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同时提高惩罚标准,让城市环境更清洁,路面更明亮。

领衔人:鲁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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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鲁杭春委员: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千岛湖城区建设 “无尘城市”建议的答复》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生 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空气质量正处于持续改善时期,千岛湖镇城区离实现 “无尘城市”仍有部分差距,暂时无法实现。理由如下:

一、近十年数据来看,我县后五年数据稳定在18-20μg/m³ 之间,与前五年数据相比有明显改善,这与省市空气质量改善五 年规划周期性规律保持一致。一类空气功能区要求年平均PM₂.5 浓度在15μg/m³ 以下,我县目前已经长期位于杭州市第一水平,即使下一个五年规划有所改善,距离15μg/m³的目标也相差较大,因此千岛湖城区建设“无尘城市”暂无法实现。近十年淳安县PM2.5年平均浓度和空气优良率见附表。

二、经系统研判分析,影响淳安县PM2.5指标主要成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来输入影响。秋冬季污染天气及上半年沙尘天气对我县PM₂5影响显著,是我县空气质量变差的主因。2.特殊地形影响。我县地势高,地形似盆地,扩散条件差,污染团停留时间长。再加上我县自身细颗粒物浓度水平大部分时间已接近本底值,只靠自身努力很难达到一类空气功能区标准。

二、办理情况

目前我县已有多项方案持续推进空气污染物浓度的降低,老环保大楼、老年活动中心两个空气站点制定了“一点一方案”,内容就涉及《建议》所提到的工地扬尘管理。且我县每日对在建工地及露天焚烧等现场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置。今年PM2.5作为一项重点攻坚工作得到空前关注,PM2.5指标实现 波浪式改善提升是必然趋势,但距离一类功能区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实现“无尘城市”创建目前尚未具备条件。

谋划十五五治气攻坚,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优。围绕产业结构、科技赋能、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优化和面源污染治理,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治理项目,确保PM2.5 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升。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培育绿色低碳工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十项准入要求”。依托物联网技术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时预警;探索VOCs走航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技术,精准识别无组织排放源。优化交通结构与数智管控。持续深化“两车”淘汰,推进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推进千岛湖游船绿色升级,实施景区燃油游船新能源替代及尾气净化改造工程,着力打造新能源内湖航运示范体系。道路扬尘协同治理,加 密颗粒物移动监测设备布设,优化洒水降尘AI调度系统,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全面淘汰高污染生物质锅炉,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餐饮油烟智能监管。扩大在线监测设备覆盖范围,建立“监测-预警-执法”闭环系统,重点区域在线率达85%以上。


分管领导:余永华  联系电话:0571-89601937

承办人 : 叶  藤      联系电话:0571-8960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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