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议案建议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日期:无   点击率: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类别:
  • 提案人:王苏梅
具体内容:

关于解决乡镇工业企业发展问题的建议的建议

 

案由

乡镇工业企业作为县域经济的 “毛细血管”,既是承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阵地,也是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关键纽带。当前,我县乡镇工业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老年职工保障缺位、政策公平性不足、招工引才困难等突出问题,如不及时破解,将制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进程。

一是老年职工保障缺失问题突出。随着乡镇工业企业职工老龄化加剧,65 岁以上在岗职工占比逐年上升,但受现有政策限制,企业无法为该群体购买意外险,工伤保障完全空白。此类职工多为掌握熟练技能的核心力量,却面临 “工作有风险、保障无依靠” 的困境,既增加企业用工风险,也让老年职工缺乏安全感,影响企业稳定运营。

二是独生子女补助政策存在公平性漏洞。当前,我县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人员可享受独生子女补助,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人员却被排除在外。这一政策差异不仅违背公平原则,还引发职工不满,降低职工参保积极性,给企业社保缴纳工作带来阻碍,不利于社保政策全面落地。

三是乡镇企业招工引才难问题突出,受区位、待遇等限制,县外人才吸引力弱,纺织、机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常年有 10%-20% 岗位空缺。且本地劳动力供给有限,青壮年多外出务工,企业招工半径小,用工短缺制约生产经营与发展扩张。

建议

一是构建协同机制,补齐老年职工工伤意外保障。建议由县人社局牵头,联合保险公司开发乡镇企业老年职工专属意外险产品,涵盖工伤医疗、伤残补助等保障,简化理赔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企业层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符合条件的老年职工全员投保,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实现 65 岁以上职工工伤意外保障全覆盖。

二是统一补助标准,保障独生子女政策公平性。建议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人员纳入补助范围。补助形式结合扩大内需需求,改为发放县域通用消费券,可在商超、餐饮、农资店等场所使用,既保障职工权益,又刺激县域消费。由县卫健委、人社局联合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流程、审核标准与发放时限,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提升职工政策获得感。

三是出台“乡镇企业县外务工人员专项补贴” 政策。建议对乡镇企业从外县招聘的员工,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与一定的资金补助。同时,由县人社局牵头,与周边县市人社部门建立劳务协作机制,定期组织企业赴外开展专场招聘,降低企业招工成本,稳定务工人员队伍。

 

领衔人:王苏梅


  •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王苏梅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递交的第187号《关于解决乡镇工业企业发展问题的建议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县乡镇工业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老年职工保障缺位、政策公平性不足、招工引才困难等问题,并提出了三条建议:构建协同机制,补齐老年职工工伤意外保障;统一补助标准,保障独生子女政策公平性;出台“乡镇企业县外务工人员专项补贴”政策。

我们对您提出的破解我县乡镇工业企业发展难题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精准把握我县乡镇工业企业发展现状,切中老年职工保障、政策公平性、招工引才等核心痛点,是推动我县乡镇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策,也是我们优化乡镇工业企业服务、推进就业保障工作的努力方向。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对县域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关心。结合目前工作推进情况和您的建议,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聚焦乡镇工业企业发展需求,在企业用工保障、政策完善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针对您提出的三大突出问题,已推进相关举措落地。

1.逐步完善职工保障体系,缓解老年职工保障压力。一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政策宣传。重点向乡镇工业企业宣传工伤保险等相关政策,引导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为职工完善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引导。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对乡镇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指导,重点针对老年职工岗位开展安全培训,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减少企业用工风险和老年职工就业隐患。

2.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独生子女政策知晓率。一是加大现有独生子女政策宣传。我县独生子女家庭在经济补贴与奖励金方面主要有以下政策待遇:在职职工奖励费、农村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淳安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淳安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等,还有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县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政策不是完全普惠性的,而是以“奖励扶助”为核心,有条件、分类型的向特定人群倾斜,优先保障农村、伤残/失独、低收入等弱势群体,高额补贴或特殊福利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但对独生子女家庭利益保障还是比较全面的。二是加强对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政策指导。确保相关政策切实落地。

3.强化招工引才服务,缓解企业用工短缺。一是加大岗位对接力度。深化与乡镇政府、产业部门协作,收集乡镇工业企业用工需求,重点针对纺织、机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用工需求台账,每月推送适配岗位信息,搭建企业与劳动力对接桥梁。二是拓展劳务协作渠道。组织乡镇企业参与跨区域招聘会,吸引县外劳动力来我县就业。三是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为乡镇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增强企业用工吸引力;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企业需求培育本地技能人才,补充用工缺口。

尽管前期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国家和省尚未出台针对65周岁以上职工的工伤保险政策,因此在工伤保险范围内无法为该类群体提供保障。相关商业保险公司为市场主体,其基于商业逻辑设置保险产品,行政部门不能直接干预。

下一步,将围绕您的建议,继续做好乡镇工业企业发展工作,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构建协同保障机制,补齐老年职工工伤意外保障短板。由县人社局牵头,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推进乡镇企业老年职工专属意外险产品开发,明确保障范围、理赔标准和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升服务效率。同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隐患排查,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率,保障企业和老年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二是代替基层群众向上发声,争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多年来国家省市秉承“让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经济上得实惠、养老上有保障”,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是有保障的,自行缴纳或企事业缴费,虽然缴纳主体不同,但享受的养老保障是一样的,而且大部分的经费还是由财政承担,加上我省独生子女群体占比较高,财政负担过重,所以虽然各级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都未能促进此政策出台,我们将结合你的建议,由卫生健康局牵头,继续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呼吁,积极促进政策的修改和调整。

三是优化招工服务保障,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建立常态化招聘机制,定期组织乡镇企业开展专场招聘,拓宽招工渠道;同时,加强本地劳动力培育,结合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引导本地青壮年劳动力就近就业,稳定企业务工人员队伍。

最后,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乡镇工业企业发展、人力社保及就业保障工作,助力我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承 办 人:邵玉燕

联系电话:0571-89601275

分管领导:詹  浩

联系电话:0571-89601302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 答复时间: 无
  • 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