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全失能、重病、重度残疾人兜底
保障的建议
案由:
在履职走访中了解到,目前全失能、重病、重度残疾人的兜底保障“入门难、办事难”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现行“失能状态需持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要求,让刚确诊重度失能、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因等待期陷入“急需照料却不能享策”的困境,加剧家庭照护压力。另一方面,山区群众多居住分散、行动不便,而保障申报需跨民政、残联、医保、卫健等多部门,不仅要反复提交病历、经济证明等材料,线上申报平台操作也较为复杂,导致部分困难群体因“跑不动、办不成”错过保障,民生兜底的及时性与可及性亟待提升。
建议:
一是放宽认定标准:全失能人群一经专业机构评估为重度失能,直接取消“失能满6个月”的期限限制,即时纳入兜底保障申报范围,确保急需照料的群体快速享策。
二是推行极简申报:设立“一窗联办”窗口,整合失能评估、低保、长护险等事项,实现“一表申请、多策联办”;对非核心材料(如非关键病历)实行容缺审批,后续由乡镇工作人员上门补全;优化线上申报平台,增设语音引导、亲属代办快捷通道,降低操作难度。
三是强化主动服务:由县医保局牵头,联合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组建流动评估队,定期进村入户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评估、信息采集服务;明确村社网格员为“专属代办人”,全程协助准备材料、线上填报、跟踪审批进度;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医疗、收入信息,无需群众重复提交证明。
四是提升办理效能: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一次评估、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审核;将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评估环节不超过3天),审批结果上门告知;定期开展基层代办人员政策培训,确保服务落地见效。
领衔人:方莹
方莹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全失能、重病、重度残疾人兜底保障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召集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25年开始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年多来,我们坚持“应评尽评、应享尽享”原则,积极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长护待遇保障服务。截至4月,全县累计组织评估3734人次,评估为重度失能的2235人,已累计为1998名重度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
关于重度失能人员评定期限限制,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此外,根据医学临床治疗规范,神经性损伤或肢体失能的治疗周期一般为6个月,失能状态的评估需治疗结束达到稳定状态方可进行。因此,设置6个月的评估期限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也切实临床治疗实际。另一方面,如取消评估期限,会导致尚在恢复期的短期护理需求进入享受待遇,不仅挤占真正重度失能人员的保障资源,还会影响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
关于评估流程,实行“申请—受理—现场评估—结论复核—公示送达”闭环管理。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申请,线上通过“浙里办-浙里医保-浙里长护在线”模块申请,线下可到行政服务中心长护险窗口申请。为提升服务效能,推出了委托申请和容缺受理服务,允许由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允许60周岁以上老年群体提供失能情况说明备案作为失能原因证明材料,后续可补充上传病例材料。经办机构受理后,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开展评估,评估过程全程录像,评估结论公示3日无异议后,通过“浙里办”送达参保人,整个流程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关于“多评合一”,2025年9月2日市医保、市民政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杭州市失能人员“多评合一”集成改革实施细则》(杭医保〔2025〕48号),整合医保部门的长护险失能等级初次评估、民政部门的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残联部门的肢体残疾等级评估工作,实现“一次申请、同步评估、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目前,已统一线上“多评合一”申请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浙里长护在线”“浙里康养”“浙江省智慧助残”任一端口,向对应主管部门提交多项评估申请。现场采集信息和最终评估结论推送至其他评估负责部门共享。经评估负责部门复核确认后,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作为享受我市长护理保险服务待遇、养老护理补贴的依据。今年来,我局已向民政部门共享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332人次。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殷切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衔领导:方向玉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89601839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