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布局的建议
案由:
淳安县作为特别生态功能区,始终坚守千岛湖水质保护底线,但水功能区红线管控与民生保障需求的冲突日益凸显。当前,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公墓等因受水功能区限制难以选址,百姓建筑垃圾无处处置、公墓紧张,甚至出现了建筑垃圾乱倒的现象,严重影响环保;环保标准持续提高,但配套经费未同步提升,加重乡财政负担。
建议:
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避免“一刀切”管控。
一是精准优化用地管控,保障民生设施空间。建议开展水功能区红线与民生用地需求的专项衔接,对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公墓等民生设施在符合核心保护要求前提下,优先在非敏感区域规划处置场地,探索规范进场标准,到期复绿复垦管控,同步简化审批流程,保障用地落地。
二是加大经费倾斜力度,强化财政保障能力。鉴于淳安生态保护任务繁重,环保标准持续提高,建议同步提高环保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将民生类环保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纳入专项转移支付重点范畴。延续并优化生态补偿政策,结合新一轮支持举措,确保补助资金与环保任务增量相匹配,缓解乡财政压力。
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精准破解矛盾。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淳安生态与民生用地冲突问题。编制差异化管控细则,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避免管控“一刀切”。
严海建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优化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布局的建议》已作为县人大重点建议由张权副县长领衔办理,并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该建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基层民生保障、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大局,贴合农村发展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性、现实性极强。县政府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4 月 15 日张权副县长会同徐香枝副主任召集县政府办、县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投集团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村民拆旧建新、房屋装修产生的拆除垃圾、装修垃圾,需依法清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进行规范化处置,故您关于优化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布局的建议已不符合当前省市关于农村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和标准。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目前正全力推动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今年以来,张权副县长高度重视农村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多次牵头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深入汾口镇、威坪镇、临岐镇、大墅镇、姜家镇、金峰乡、界首乡、宋村乡等重点乡镇实地调研,通过现场察看资源化处置企业、与镇村干部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农村建筑垃圾产生、清运、处置全链条现状,全面摸排近年来我县农村建房实际情况,系统核算农村建筑垃圾产生量、消纳需求、运输处置成本等要素。同时,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乡镇赴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等地考察调研,重点学习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点位布局、运营模式、技术标准、政策保障等方面成熟做法,为我县下步工作提供有益借鉴。4 月 9 日,县委主要领导在专题调研全县渣土消纳工作时,一并听取了农村
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情况汇报,基本明确下步农村建筑垃圾处置的规范路径。
(二)科学编制工作方案。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编制《淳安县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起草《淳安县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点位布局上,发挥中心镇辐射带动作用,分片区布局资源化处置点位,优先考虑与设备配套较为成熟、承接处置能力较强的民营资源化处置企业合作,逐步实现“就近处置、分类利用”,切实满足各片区农村建筑垃圾处置需求。在责任落实上,明确部门、乡镇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村级日常监管、乡镇统筹转运、县级统筹处置的分级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建筑垃圾堆放、清运、处置全流程。在资金保障上,建立县乡财政分级保障机制,农村自建房拆除、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县财政统筹保障,清运费用按“村民自付+ 乡镇财政保障”模式予以落实。
(三)正式启动试点工作。6 月 5 日,张权副县长牵头召开全县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为期 3 个月的试点工作,选取界首乡、左 口乡、宋村乡为试点乡镇开展先行先试,聚焦源头审批管理、收运体系联动、资源化处置等核心环节,在实操中发现问题、优化流程、完善方案,为下步全县面上推广提供实践样本。
三、下步工作
(一)围绕试点先行,加快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细化工作方案,规范做好分类收集、集中转运、资源化利用各环节工作,在设施运维、操作流程、资金保障、群众动员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同时,建立定期研判机制,每半个月通过现场检查、汇报分析,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面上工作协同开展。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配合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加快统筹推进面上工作,紧锣密鼓完善《淳安县农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序推进资源化利用场所优化布局和招投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结束后全县面上顺利铺开推进。
(三)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常态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垃圾处置日常管理制度,对源头管控、收运处置、政策执行、资源利用等工作进行规范化严格管理。持续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从严查处乱堆乱倒、偷运偷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治理成效,全力推动农村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处置无害化、利用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继续努力,积极促进农村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希望在今
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办领导:张 权
联 系 人 :刘 恺
联系电话:0571-89600075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