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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俊、余爱华 遗失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30 14:46 来源: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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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1、权利人:余晓俊、余爱华  不动产坐落:淳安县汾口镇武强路19号706室(号)

不动产证号:浙(2021)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07407号

 

(监督电话:0571-64819855,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一楼B区,邮编:311700)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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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俊、余爱华 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30 14:46
信息来源: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1、权利人:余晓俊、余爱华  不动产坐落:淳安县汾口镇武强路19号706室(号)

不动产证号:浙(2021)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07407号

 

(监督电话:0571-64819855,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一楼B区,邮编:311700)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