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压力表等9大类共计1363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淳安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结果汇总表(2026年第一批)(1).xls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压力表等9大类共计1363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淳安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结果汇总表(2026年第一批)(1).xls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