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规范违法建筑行政强制行为的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5〕1号)、《关于建立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有效处置在建违建行为的通知》(杭城管委〔2015〕244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本规定。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规定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4月18日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71-64813224
联系人:余建新
附件:1.关于责成统一执行违法建筑行政强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责成统一执行违法建筑行政强制的规定(起草说明).doc
征集入口:https://www.qdh.gov.cn/col/col1289748/art/2026/art_0f837714c34f4e5c8ce2559dbb6a6307.html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规范违法建筑行政强制行为的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5〕1号)、《关于建立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有效处置在建违建行为的通知》(杭城管委〔2015〕244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本规定。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规定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4月18日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71-64813224
联系人:余建新
附件:1.关于责成统一执行违法建筑行政强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责成统一执行违法建筑行政强制的规定(起草说明).doc
征集入口:https://www.qdh.gov.cn/col/col1289748/art/2026/art_0f837714c34f4e5c8ce2559dbb6a6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