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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千岛湖岛屿(礁)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3 20:26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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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千岛湖岛屿(礁)生态保护与规范化管理,坚决筑牢千岛湖风景名胜区与重要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屏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千岛湖岛屿(礁)管理现状,制定本意见。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规定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4日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71-64813085

联系人:方超

附件:关于加强千岛湖岛屿(礁)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入口: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7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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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关于《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千岛湖岛屿(礁)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3 20:26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千岛湖岛屿(礁)生态保护与规范化管理,坚决筑牢千岛湖风景名胜区与重要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屏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工作职责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千岛湖岛屿(礁)管理现状,制定本意见。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规定的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4日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571-64813085

联系人:方超

附件:关于加强千岛湖岛屿(礁)管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入口: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7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