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9月5日)通过书面、来电等形式反馈至淳安县财政局国资科。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人:宋炳鑫
联系电话:0571-89600786
附件1:《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6年8月5日
为加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9月5日)通过书面、来电等形式反馈至淳安县财政局国资科。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人:宋炳鑫
联系电话:0571-89600786
附件1:《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