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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淳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 索引号:002512026/2021-21165
  • 文 号:淳政发〔2021〕12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县级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日期:2021-11-17
  • 有 效 性:有效
  • 统一编号:ACAD00–2021–0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056号)精神,我县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并于202172日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97日通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现将淳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予以公布,该成果自20211211日起执行。

 

    附件:1.淳安县城镇基准地价

          2.淳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3.淳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4.淳安县城镇标定地价(试行)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111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淳安县城镇基准地价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

1.5

50%

40

住宅用地

1.5

35%

70

工矿仓储用地

1.2

50%

5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

50%

50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商服用地

级别价

住宅用地

级别价

工矿仓储用地

级别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级别价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3淳安县国有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一路、南山二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

4080

二级

一级以外,①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千岛湖大桥以南,沿阳光路东侧小区、龙门隧道以北山体、新安东路两侧、环湖北路两侧、环湖北路以南一直延伸到睦州大道;③梦姑路以北延伸到梦姑路两侧南景路两侧;④新安大街里杉柏路—排岭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二路—曙光路—开发路—康和路—西园隧道以北—环湖南路—新安南路—新安大街区域

2490

三级

一、二级以外,①阳光路两侧至汽车北站两侧规划区域;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⑤东源路、新淳线沿湖区域;⑥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⑦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1520

四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级以外,千黄高速、环瑶线、县城行政界线及部分水域、山体以南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③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④临岐镇中心建成区

1035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临岐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范围;⑤石林镇、大墅镇建成区

705

六级

①文昌镇、临岐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③石林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⑤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⑥ 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

530

七级

①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大墅镇、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界首乡、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400

八级

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0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4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4淳安县国有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①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环湖区域;②珍珠半岛、翡翠岛部分环湖区域

5100

二级

一级以外,①城区中心范围、珍珠半岛除部分山体区域;②新淳线、东源路两侧往南,一直延伸到新安东路两侧规划区域;③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高速公路收费站以西沿湖区域;④大地区域;⑤排岭半岛环湖区域

3210

三级

一、二级地以外,①城区中心部分及羡山半岛、金竹排半岛部分区域;②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北部分区域;③坪山工业区西部;④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1990

四级

一、二、三级地以外,①鼓山工业区及西侧05省道规划道路所围部分,坪山工业区北部,丰家山区块; ②千威线以北部分区域;③金竹牌半岛东北区域;④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⑤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⑥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

1315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⑤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⑥临岐镇、大墅镇建成区

880

六级

①文昌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③临岐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石林镇建成区;⑤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⑥左口乡、金峰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610

七级

① 界首乡、临岐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建成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左口乡、金峰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⑤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430

八级

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0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密度为35%

4.土地使用年期:7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5淳安县国有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千岛湖镇(包括开发区)、汾口浪川工业园区、文昌高铁生态产业园

375

二级

一级以外的淳安县行政区域

22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5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6淳安县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一路、南山二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

1425

二级

一级以外,①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千岛湖大桥以南,沿阳光路东侧小区、龙门隧道以北山体、新安东路两侧、环湖北路两侧、环湖北路以南一直延伸到睦州大道;③梦姑路以北延伸到梦姑路两侧南景路两侧;④新安大街—里杉柏路—排岭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二路—曙光路—开发路—康和路—西园隧道以北—环湖南路—新安南路—新安大街区域

980

三级

一、二级以外,①阳光路两侧至汽车北站两侧规划区域;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⑤东源路、新淳线沿湖区域;⑥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⑦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606

四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级以外,千黄高速、环瑶线、县城行政界线及部分水域、山体以南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③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④临岐镇中心建成区

490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临岐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范围;⑤石林镇、大墅镇建成区

403

六级

①文昌镇、临岐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③石林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⑤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⑥ 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

340

七级

①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大墅镇、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界首乡、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292

八级

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22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5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附件2

 

淳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权利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宅基地基准地价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集体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土地使用年期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对应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集体商服用地40年、集体工矿仓储用地50;宅基地按无限年设定。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集体商服用地

1.5

50%

40

集体工矿仓储用地

1.2

50%

50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集体商服用地

级别价

集体工矿仓储用地

级别价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3淳安县集体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一路、南山二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

2040

二级

一级以外,①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千岛湖大桥以南,沿阳光路东侧小区、龙门隧道以北山体、新安东路两侧、环湖北路两侧、环湖北路以南一直延伸到睦州大道;③梦姑路以北延伸到梦姑路两侧南景路两侧;④新安大街—里杉柏路—排岭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二路—曙光路—开发路—康和路—西园隧道以北—环湖南路—新安南路—新安大街区域

1320

三级

一、二级以外,①阳光路两侧至汽车北站两侧规划区域;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⑤东源路、新淳线沿湖区域;⑥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⑦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821

四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级以外,千黄高速、环瑶线、县城行政界线及部分水域、山体以南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③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④临岐镇中心建成区

538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临岐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范围;⑤石林镇、大墅镇建成区

423

六级

①文昌镇、临岐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③石林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⑤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⑥ 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

307

七级

①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大墅镇、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界首乡、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228

八级

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180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4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4淳安县集体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千岛湖镇(包括开发区)、汾口浪川工业园区、文昌高铁生态产业园

304

二级

一级以外的淳安县行政区域

180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5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附件3

 

淳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市场特征为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土地权利为农用地使用权价格,包括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农用地经营权价格。用地类型为耕地(水田)、耕地(旱地)、园地、林地。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地块基本设施状况设定:按照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耕地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园地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林地宗地外道路通达。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估价期日

2021 年 月 

土地权利类型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年期

30 

基本

设施

情况

市场特征

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

区域状况

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

宗地外条件

宗地外有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

宗地外道路通达

宗地内条件

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

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2淳安县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

级别

范围

用地

类型

基准地价

承包经营权价格

经营权价格

/m2

万元/

/m2

万元/

一级

千岛湖镇中心区域、汾口镇、浪川乡及姜家镇连片区域、大下姜区片(枫树岭镇及大墅镇连片区域)

耕地

水田

20.1

1.34

15.9

1.06

耕地

旱地

18.45

1.23

14.1

0.94

园地

17.25

1.15

12.75

0.85

林地

7.5

0.5

5.1

0.34

二级

淳安县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耕地

水田

16.5

1.1

13.05

0.87

耕地

旱地

15

1

11.55

0.77

园地

14.4

0.96

10.5

0.7

林地

5.85

0.39

3.75

0.2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在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按照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的农用地使用权价格,包括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农用地经营权价格

3.农田基本设施状况:耕地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园地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林地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

4.土地使用年期:3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附件4

 

淳安县城镇标定地价(试行)

 

    一、基准条件

    1.标定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土地权利状况设定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标定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

依据标准宗地合法的现状条件设定

40

住宅用地

70

工业用地

50

 

 

 



 

 淳政发〔2021〕12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淳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pdf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1-2116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淳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11-11

登记号

ACAD00–2021–0008

有效性

有效

文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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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淳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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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056号)精神,我县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并于202172日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97日通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现将淳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予以公布,该成果自20211211日起执行。

 

    附件:1.淳安县城镇基准地价

          2.淳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3.淳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4.淳安县城镇标定地价(试行)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111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淳安县城镇基准地价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

1.5

50%

40

住宅用地

1.5

35%

70

工矿仓储用地

1.2

50%

5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

50%

50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商服用地

级别价

住宅用地

级别价

工矿仓储用地

级别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级别价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3淳安县国有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一路、南山二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

4080

二级

一级以外,①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千岛湖大桥以南,沿阳光路东侧小区、龙门隧道以北山体、新安东路两侧、环湖北路两侧、环湖北路以南一直延伸到睦州大道;③梦姑路以北延伸到梦姑路两侧南景路两侧;④新安大街里杉柏路—排岭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二路—曙光路—开发路—康和路—西园隧道以北—环湖南路—新安南路—新安大街区域

2490

三级

一、二级以外,①阳光路两侧至汽车北站两侧规划区域;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⑤东源路、新淳线沿湖区域;⑥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⑦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1520

四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级以外,千黄高速、环瑶线、县城行政界线及部分水域、山体以南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③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④临岐镇中心建成区

1035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临岐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范围;⑤石林镇、大墅镇建成区

705

六级

①文昌镇、临岐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③石林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⑤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⑥ 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

530

七级

①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大墅镇、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界首乡、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400

八级

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0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4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4淳安县国有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①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环湖区域;②珍珠半岛、翡翠岛部分环湖区域

5100

二级

一级以外,①城区中心范围、珍珠半岛除部分山体区域;②新淳线、东源路两侧往南,一直延伸到新安东路两侧规划区域;③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高速公路收费站以西沿湖区域;④大地区域;⑤排岭半岛环湖区域

3210

三级

一、二级地以外,①城区中心部分及羡山半岛、金竹排半岛部分区域;②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北部分区域;③坪山工业区西部;④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1990

四级

一、二、三级地以外,①鼓山工业区及西侧05省道规划道路所围部分,坪山工业区北部,丰家山区块; ②千威线以北部分区域;③金竹牌半岛东北区域;④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⑤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⑥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

1315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⑤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⑥临岐镇、大墅镇建成区

880

六级

①文昌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③临岐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石林镇建成区;⑤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⑥左口乡、金峰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610

七级

① 界首乡、临岐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建成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左口乡、金峰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⑤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430

八级

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30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密度为35%

4.土地使用年期:7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5淳安县国有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千岛湖镇(包括开发区)、汾口浪川工业园区、文昌高铁生态产业园

375

二级

一级以外的淳安县行政区域

22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5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6淳安县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一路、南山二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

1425

二级

一级以外,①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千岛湖大桥以南,沿阳光路东侧小区、龙门隧道以北山体、新安东路两侧、环湖北路两侧、环湖北路以南一直延伸到睦州大道;③梦姑路以北延伸到梦姑路两侧南景路两侧;④新安大街—里杉柏路—排岭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二路—曙光路—开发路—康和路—西园隧道以北—环湖南路—新安南路—新安大街区域

980

三级

一、二级以外,①阳光路两侧至汽车北站两侧规划区域;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⑤东源路、新淳线沿湖区域;⑥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⑦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606

四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级以外,千黄高速、环瑶线、县城行政界线及部分水域、山体以南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③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④临岐镇中心建成区

490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临岐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范围;⑤石林镇、大墅镇建成区

403

六级

①文昌镇、临岐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③石林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⑤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⑥ 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

340

七级

①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大墅镇、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界首乡、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292

八级

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22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5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附件2

 

淳安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权利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宅基地基准地价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含集体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土地使用年期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对应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集体商服用地40年、集体工矿仓储用地50;宅基地按无限年设定。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集体商服用地

1.5

50%

40

集体工矿仓储用地

1.2

50%

50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表达方式

集体商服用地

级别价

集体工矿仓储用地

级别价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3淳安县集体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城区中心范围新安大街、新安东路、环湖北路、阳光路、新安北路、新安南路、环湖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一路、南山二路两侧及部分延伸区域

2040

二级

一级以外,①新安北路、龙门路、新安东路、新安南路、南山大街、杉柏弄、新安大街所围区域;②千岛湖大桥以南,沿阳光路东侧小区、龙门隧道以北山体、新安东路两侧、环湖北路两侧、环湖北路以南一直延伸到睦州大道;③梦姑路以北延伸到梦姑路两侧南景路两侧;④新安大街—里杉柏路—排岭南路—南山大街—南山二路—曙光路—开发路—康和路—西园隧道以北—环湖南路—新安南路—新安大街区域

1320

三级

一、二级以外,①阳光路两侧至汽车北站两侧规划区域;②环湖北路往东至鼓山大道两侧,北侧沿路各建筑物及规划道路至山体,南侧沿路各半岛、岛屿及地块;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心城区;坪山工业区规划商服用地区块;珍珠半岛珍珠大道以北部分及以南规划区块,东南湖区旅游码头区域;③开发路转盘至淳安中心南沿路东侧区域;开发路转盘至曙光路西侧,与曙光路、南山大街所围区域;④里杉柏区块,淳杨路沿线、排岭半岛南端区域;⑤东源路、新淳线沿湖区域;⑥淳开线、环瑶线以南以东沿湖区域;淳开线、环瑶线、千威线十字路口以北区域。⑦汾口镇、威坪镇中心建成区

821

四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级以外,千黄高速、环瑶线、县城行政界线及部分水域、山体以南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③文昌镇高铁小镇建成区;④临岐镇中心建成区

538

五级

①千岛湖镇一、二、三、四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汾口镇、威坪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文昌镇、临岐镇四级区域以外的规划区范围;④姜家镇旅游小镇规划区范围;⑤石林镇、大墅镇建成区

423

六级

①文昌镇、临岐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②姜家镇郭溪村、双溪村、石颜村、霞社村等中心村建成区域;③石林镇、大墅镇规划区范围区域;④界首乡千汾公路以南环湖区域及北侧规划区域;⑤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⑥ 富文乡富文村、青田村等中心村区域

307

七级

①姜家镇五、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②石林镇、大墅镇、左口乡、金峰乡、梓桐镇、界首乡、浪川乡、中洲镇、枫树岭镇、安阳乡、里商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③富文乡六级以外的其他区域;④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区域

228

八级

宋村乡、鸠坑乡、瑶山乡、王阜乡、屏门乡规划区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180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4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4淳安县集体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平方米

级别

范围

基准地价

一级

千岛湖镇(包括开发区)、汾口浪川工业园区、文昌高铁生态产业园

304

二级

一级以外的淳安县行政区域

180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范围内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增值收益

3.基准条件界定: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50%

4.土地使用年期:5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附件3

 

淳安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市场特征为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土地权利为农用地使用权价格,包括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农用地经营权价格。用地类型为耕地(水田)、耕地(旱地)、园地、林地。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地块基本设施状况设定:按照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耕地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园地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林地宗地外道路通达。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估价期日

2021 年 月 

土地权利类型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年期

30 

基本

设施

情况

市场特征

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

区域状况

具有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

宗地外条件

宗地外有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

宗地外道路通达

宗地内条件

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

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

    二、淳安县基准地价表

2淳安县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

级别

范围

用地

类型

基准地价

承包经营权价格

经营权价格

/m2

万元/

/m2

万元/

一级

千岛湖镇中心区域、汾口镇、浪川乡及姜家镇连片区域、大下姜区片(枫树岭镇及大墅镇连片区域)

耕地

水田

20.1

1.34

15.9

1.06

耕地

旱地

18.45

1.23

14.1

0.94

园地

17.25

1.15

12.75

0.85

林地

7.5

0.5

5.1

0.34

二级

淳安县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耕地

水田

16.5

1.1

13.05

0.87

耕地

旱地

15

1

11.55

0.77

园地

14.4

0.96

10.5

0.7

林地

5.85

0.39

3.75

0.25

备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202111

2.基准地价内涵: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在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按照普遍性、适宜性的种植制度下的农用地使用权价格,包括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农用地经营权价格

3.农田基本设施状况:耕地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平整、大小适中、形状规则、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且田间道路密度适中;园地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且有水源保障,宗地内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林地设定宗地外道路通达

4.土地使用年期:30

5.土地级别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土地级别图

 

 

 

 

附件4

 

淳安县城镇标定地价(试行)

 

    一、基准条件

    1.标定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211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所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土地权利状况设定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无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标定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1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用地类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

依据标准宗地合法的现状条件设定

40

住宅用地

70

工业用地

50

 

 

 



 

 淳政发〔2021〕12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淳安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