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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随着形势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目前执行的《淳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县委办﹝2015〕23号)有待修改完善。
1、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村级组织任期“三改五”和村主职干部人选“一肩挑”带来的基层治理变革,省市相应出台了新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同时,随着今年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工作的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和县乡村三级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也亟须对全县面上三资管理制度予以完善。
2、规范管理的需要。近年来,我县紧抓区县协作、联乡结村等契机,加快推进农村农民消薄增收,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资产不断丰厚。但也存在部分村集体资产采购和交易不规范、非生产性开支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制度层面予以完善。
二、 制定依据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杭州市新时代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二十条意见(试行)》《杭州市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及我县相关政策文件。
三、 主要内容
《三资制度》共十二章55条。包括总则、货币资金管理、支出审批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票据和印章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监督、加强保障和附则。重点修改完善以下7方面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方面。①村按季结报账调整为按月结报账;完善村社资金出借和担保相关要求。②规范组账村管相关要求;③新增村社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规范管理和债务清缴询证机制。
2、支出审批管理方面。①针对村社组织换届和我县三资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革列入全省多跨应用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单位,且所有村社均已实行线上审批的实际,规范资金审批管理,新增支出线上审批相关流程和要求。②调整需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的经费额度,并明确有合同约定付款要求的项目资金,以及有县以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按相关要求执行。③新增村联审联签特殊情况解决方案。
3、非生产性开支、票据管理方面。①调整了村报账员报酬。根据“一肩挑”后我县村干部报酬制度、村级事务员选配管理等实际,其基本报酬标准参照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倍),同时,根据其兼任村两委、事务员等实际,由乡镇统筹再给予增补等。②新增其他各类误工标准及相关程序等管理;进一步规范招待费、办公会务费、外出学习考察管理。③结合我县今年在全省率先实行收据电子化的实际,新增电子收据和付款票据管理。④适当提高了村“一肩挑”主职干部、村报账员县内差旅费限额标准。
村“一肩挑”主职干部、村报账员县内差旅费分乡镇限额标准
类别 | 距离标准 | 乡镇范围 | 原制度差旅费限额标准 | 新制度差旅费限额标准 |
一类乡镇 | 距离千岛湖广场60公里(含)以上 | 中洲镇、汾口镇、枫树岭镇、王阜乡、浪川乡、瑶山乡 | 每人每年6000元之内 | 每人每年7000元之内 |
二类乡镇 | 距离千岛湖广场40公里(含)至60公里 | 石林镇、临岐镇、威坪镇、安阳乡、姜家镇、梓桐镇、鸠坑乡、屏门乡、大墅镇 | 每人每年5000元之内 | 每人每年6000元之内 |
三类乡镇 | 距离千岛湖广场40公里以下 | 富文乡、界首乡、里商乡、宋村乡、金峰乡、文昌镇、左口乡、千岛湖镇 | 每人每年4000元之内 | 每人每年5000元之内 |
4、工程项目管理方面。①结合村级支出实行线上审批,完善工程款审批流程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政策文件依据。②根据委托项目结算审核单项工程财政预算批复数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原审计局归口审计调整为县财政局归口审核的实际,调整和明确了不同额度的委托项目结算审核相关事项。③针对目前相关制度未对村社工程建设有关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明确的实际,新增了勘察、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
5、资产资源管理方面。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相关要求,货物(物资)和服务采购,村社购销农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等相关议事程序和要求,并进一步规范资产资源合同及收益持续增长机制。②针对村社近年来成立强村公司发展集体经济等新情况,新增推进市场化经营管理相关内容。
6、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配齐配全农经管理人员,同时结合2021年省出台了新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对报账员人选的程序性要求、退出机制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7、加强监督保障方面。①按三资数字化改革要求,新增村级财务线上公开;②强化村(社)监会实质作用发挥等民主监督。③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和公开,并将村独资、控股公司列入审计和公开范围。
二、 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机关: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方海珍(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1-64812427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288/2021-21328
发布机构
中共淳安县委组织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0
登记号
有效性
《淳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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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随着形势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目前执行的《淳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县委办﹝2015〕23号)有待修改完善。
1、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村级组织任期“三改五”和村主职干部人选“一肩挑”带来的基层治理变革,省市相应出台了新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同时,随着今年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工作的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和县乡村三级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也亟须对全县面上三资管理制度予以完善。
2、规范管理的需要。近年来,我县紧抓区县协作、联乡结村等契机,加快推进农村农民消薄增收,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资产不断丰厚。但也存在部分村集体资产采购和交易不规范、非生产性开支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在制度层面予以完善。
二、 制定依据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杭州市新时代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二十条意见(试行)》《杭州市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及我县相关政策文件。
三、 主要内容
《三资制度》共十二章55条。包括总则、货币资金管理、支出审批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票据和印章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监督、加强保障和附则。重点修改完善以下7方面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方面。①村按季结报账调整为按月结报账;完善村社资金出借和担保相关要求。②规范组账村管相关要求;③新增村社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规范管理和债务清缴询证机制。
2、支出审批管理方面。①针对村社组织换届和我县三资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革列入全省多跨应用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单位,且所有村社均已实行线上审批的实际,规范资金审批管理,新增支出线上审批相关流程和要求。②调整需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的经费额度,并明确有合同约定付款要求的项目资金,以及有县以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按相关要求执行。③新增村联审联签特殊情况解决方案。
3、非生产性开支、票据管理方面。①调整了村报账员报酬。根据“一肩挑”后我县村干部报酬制度、村级事务员选配管理等实际,其基本报酬标准参照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倍),同时,根据其兼任村两委、事务员等实际,由乡镇统筹再给予增补等。②新增其他各类误工标准及相关程序等管理;进一步规范招待费、办公会务费、外出学习考察管理。③结合我县今年在全省率先实行收据电子化的实际,新增电子收据和付款票据管理。④适当提高了村“一肩挑”主职干部、村报账员县内差旅费限额标准。
村“一肩挑”主职干部、村报账员县内差旅费分乡镇限额标准
类别 | 距离标准 | 乡镇范围 | 原制度差旅费限额标准 | 新制度差旅费限额标准 |
一类乡镇 | 距离千岛湖广场60公里(含)以上 | 中洲镇、汾口镇、枫树岭镇、王阜乡、浪川乡、瑶山乡 | 每人每年6000元之内 | 每人每年7000元之内 |
二类乡镇 | 距离千岛湖广场40公里(含)至60公里 | 石林镇、临岐镇、威坪镇、安阳乡、姜家镇、梓桐镇、鸠坑乡、屏门乡、大墅镇 | 每人每年5000元之内 | 每人每年6000元之内 |
三类乡镇 | 距离千岛湖广场40公里以下 | 富文乡、界首乡、里商乡、宋村乡、金峰乡、文昌镇、左口乡、千岛湖镇 | 每人每年4000元之内 | 每人每年5000元之内 |
4、工程项目管理方面。①结合村级支出实行线上审批,完善工程款审批流程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政策文件依据。②根据委托项目结算审核单项工程财政预算批复数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原审计局归口审计调整为县财政局归口审核的实际,调整和明确了不同额度的委托项目结算审核相关事项。③针对目前相关制度未对村社工程建设有关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明确的实际,新增了勘察、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
5、资产资源管理方面。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相关要求,货物(物资)和服务采购,村社购销农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等相关议事程序和要求,并进一步规范资产资源合同及收益持续增长机制。②针对村社近年来成立强村公司发展集体经济等新情况,新增推进市场化经营管理相关内容。
6、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配齐配全农经管理人员,同时结合2021年省出台了新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对报账员人选的程序性要求、退出机制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7、加强监督保障方面。①按三资数字化改革要求,新增村级财务线上公开;②强化村(社)监会实质作用发挥等民主监督。③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和公开,并将村独资、控股公司列入审计和公开范围。
二、 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机关: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方海珍(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1-648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