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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 索引号:002512026/2021-19335
  • 文 号:淳政办发〔2021〕2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失效或废止文件
  • 公开日期:2021-04-09
  • 有 效 性:失效
  • 统一编号:ACAD01–2021–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6

(此件公开发布)

 

“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淳安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精品农产品供给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全力打造“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励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环境、改进生产工艺、创新营销手段,全面提升淳安农业生态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组织化水平,以“良种、良法、良价”走品牌赋能产业发展,品牌助农共同富裕之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引导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和多方联动,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平台和环境。

坚持企业主体。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强化企业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升企业护牌用牌内生动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开拓县内外市场。

坚持市场运作。推进“千岛农品”品牌实体化运作,建立“政府部门搭建平台行业协会制定标准企业主体申报加盟第三方机构组织认证”的运作闭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扩大“千岛农品”“千岛湖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坚持品质至上。加强原产地产品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千岛湖良好生态背书、高标准生产、物联网应用、标准检测、全链追溯、文创包装、整合营销、数据反馈的全生产周期的质量把控和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千岛农品”品牌农产品的高竞争力、高性价比和高收益率。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品牌建设“基础建设年”。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千岛农品”品牌建设工作,完善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开展品牌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品牌信用体系,全力塑造“千岛农品”“绿色、有机、健康”的精品形象,筛选12个特色和市场兼具的头部产品以点引爆,推动“千岛农品”品牌发展。

2022年品牌建设“规模提速年”。“千岛农品”授权农产品超过100个,培育规模化、标准化“千岛农品”基地100个,线上线下建立稳定的“千岛农品”销售渠道,“千岛农品”品牌成为浙江生态农业的一张“金名片”。

2023年品牌建设“效益呈现年”。“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45亿元,辐射农产品生产基地50万亩以上,“千岛农品”成为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四、工作任务

(一)塑造“千岛农品”品牌市场形象。

1.构建品牌价值体系。梳理淳安环境、产业和人文等资源,挖掘品牌价值基础,提炼品牌核心价值,明确品牌的市场定位、人群定位和价值定位,彰显“千岛农品”特有的生态及文化价值。

2.规范价值识别体系。优化现有“千岛农品”品牌主形象(LOGO),融入淳安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构建可识别、差异化、立体化的品牌形象体系,并统一规范使用品牌传播符号,强化品牌消费认知。

3.统一品牌形象发布。制作品牌形象宣传片,结合县内外农事节庆、文旅推介、体育赛事、会议会展等活动多点多层面持续发布品牌形象和产品。

(二)健全“千岛农品”品牌培育机制。

1.制定品牌战略规划。科学规划品牌传播形象体系,指导品牌运营管理,制定品牌传播计划,细化目标职责和项目清单,明晰战略架构、战略目标、组织模式、管理体系及战略路径等内容。

2.优化品牌运营管理。优化千岛湖品牌农产品馆功能,加强“千岛农品”品牌授权、管理、保护、品控、营销等方面建设。通过入股、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构建标准生产、检测溯源、宣传推广、展示展销等职能为一体的品牌运营体系,拓展基地、加工、冷链、培训、金融服务等品牌服务体系。

3.汇聚品牌培育合力。加强县乡联动、部门协作,完善标准、质检、追溯、认证等体系,以“母子”品牌形式,统分结合建立“全域化、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千岛农品”统一品牌形象同时鼓励旗下子品牌开展差异性、特色性、文化性的自主品牌建设。

4.强化商标品牌保护。建立以“千岛农品”为核心的系列商标品牌指导站,健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千岛农品”系列商标品牌的侵权违法行为。

(三)夯实“千岛农品”品牌信用体系。

1.规范产品质量标准。推广有机绿色种植,根据“千岛农品”品牌定位和质量要求,明确优势品种,制定“千岛湖标准”,完善“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

2.建立原产信用体系。制定“国家特色农产品生态气候适宜地”标识应用标准和“千岛农品”生态值星级标准,推进以“国家特色农产品生态气候适宜地”为核心的“千岛湖原产地”产品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3.加强溯源体系建设。完善“千岛农品”追溯终端应用,实现产品追溯覆盖率100%。加强“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的检测,严格共性和个性指标检测,建立“千岛湖”检测指数。

4.严格准入退出机制。明确准入范围和条件,把好品牌准入关。对评估不合格、检验检测不合格、有损“千岛农品”品牌声誉的农产品和违反“千岛农品”品牌许可使用规则的企业,终止其“千岛农品”商标许可使用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5推进主体诚信经营。落实行政、金融、保险等联合惩戒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加强对“千岛农品”农产品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教育,推进诚信生产、诚信营销。

(四)做强“千岛农品”品牌宣传营销。

1.强化线上宣传。搭建“千岛农品”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商城,结合千岛湖旅游开展线上融合推介;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型自媒体进行产品和活动宣传,适时举办“千岛农品”达人赛、直播带货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开展系列宣传,讲好品牌故事;县级融媒体矩阵全年宣传“千岛农品”,结合旅游、气象短信推送宣传“千岛农品”。

2.拓展县内市场。强化“千岛农品”文创产品研发,加快推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推进“旅游+”“健康+”“文化+”融合发展,争取建立“千岛农品”品牌形象馆。运用高速出口进城沿线F杆背面、公交站点、城市屏媒、气象屏媒、公益广告位、客运车站、农村物流点等媒介进行品牌传播;融合旅游宣传物、导游词、游船艇等宣传品牌形象;引导高铁站、游客中心、湖区景点、宾馆酒店、乡村景区、驿站、精品民宿、农家乐、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千岛农品”展柜销售;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主动宣传推介“千岛农品”旅游地商品

3.做强品牌活动。聚焦主导产业重点产品,每年举办12个大型品牌专场推介活动;持续举办农民丰收节、千岛湖茶博会、千岛湖农博会;加强与科研院校及社会团体合作,积极承办全国性会议会展活动;充分利用千岛湖论坛、秀水节和旅游推介等其他大型活动推介“千岛农品”品牌,融合“千岛农品”在各大城市开展千岛湖旅游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主体以专场推介、展示展销等形式亮相国际茶博会、省农博会等重要农事展会;推进“千岛农品”品牌与2022年亚运会等高端体育赛事有效对接。

4.深化多元营销。推进“千岛农品”与农夫山泉、千岛湖啤酒等流量企业合作,扩大影响力;鼓励经营主体加盟,在各大电商平台建立千岛农品”官方旗舰店,优化直播、短视频带货销售;加强与盒马鲜生等高端销售渠道、平台合作,鼓励私人定制限量销售;开设“千岛农品”品牌店、形象店,推进“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进驻大型商超专柜销售;推动“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进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超市、杭州市民中心及千岛湖智谷等场所,打造“千岛农品”杭州展示窗口;整合各方面资源,叠加吸引旅行社和旅游、电商从业人员及异地淳安商会推介“千岛农品”。

(五)扶持“千岛农品”品牌企业发展。

1.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加强全县农业产业头部企业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对有规模、有标准、有市场的潜力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探索柔性和刚性相结合的“千岛农品”母子品牌经营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做强品牌。

2.加强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品牌许可使用企业积极推行“公用品牌+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的合作模式,结合农业示范园区、整乡镇推进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等项目,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千岛农品”示范基地。

(六)培养“千岛农品”品牌各类人才。

加强“新农人”培育,引导农创客、青创客、村姑主播以及大学生创业和暑期实习生进入“千岛农品”品牌经营领域;加强“千岛农品”品牌标准化生产、质量检测、产品营销、宣传策划等专业人才培养;将“千岛农品”品牌推广纳入各类农民培训、电商培训等相关培训课程;建立完善由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打造“千岛农品”品牌输送各类人才。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建“千岛农品·千岛湖茶”“千岛农品·淳安酱”“千岛湖·大下姜”三个工作组。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省市相关政策用于“千岛农品”品牌培育、运营、推广等方面。乡镇、各部门要精心谋划,落实有效举措,推进“千岛农品”品牌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将“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推动工作落实。

本通知自202158日起施行,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

淳政办发〔2021〕2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pdf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1-1933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淳政办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4-09

登记号

ACAD01–2021–0002

有效性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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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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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6

(此件公开发布)

 

“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淳安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精品农产品供给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全力打造“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励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环境、改进生产工艺、创新营销手段,全面提升淳安农业生态化、标准化、清洁化和组织化水平,以“良种、良法、良价”走品牌赋能产业发展,品牌助农共同富裕之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引导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和多方联动,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平台和环境。

坚持企业主体。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强化企业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升企业护牌用牌内生动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开拓县内外市场。

坚持市场运作。推进“千岛农品”品牌实体化运作,建立“政府部门搭建平台行业协会制定标准企业主体申报加盟第三方机构组织认证”的运作闭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扩大“千岛农品”“千岛湖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坚持品质至上。加强原产地产品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千岛湖良好生态背书、高标准生产、物联网应用、标准检测、全链追溯、文创包装、整合营销、数据反馈的全生产周期的质量把控和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千岛农品”品牌农产品的高竞争力、高性价比和高收益率。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品牌建设“基础建设年”。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千岛农品”品牌建设工作,完善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开展品牌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品牌信用体系,全力塑造“千岛农品”“绿色、有机、健康”的精品形象,筛选12个特色和市场兼具的头部产品以点引爆,推动“千岛农品”品牌发展。

2022年品牌建设“规模提速年”。“千岛农品”授权农产品超过100个,培育规模化、标准化“千岛农品”基地100个,线上线下建立稳定的“千岛农品”销售渠道,“千岛农品”品牌成为浙江生态农业的一张“金名片”。

2023年品牌建设“效益呈现年”。“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45亿元,辐射农产品生产基地50万亩以上,“千岛农品”成为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四、工作任务

(一)塑造“千岛农品”品牌市场形象。

1.构建品牌价值体系。梳理淳安环境、产业和人文等资源,挖掘品牌价值基础,提炼品牌核心价值,明确品牌的市场定位、人群定位和价值定位,彰显“千岛农品”特有的生态及文化价值。

2.规范价值识别体系。优化现有“千岛农品”品牌主形象(LOGO),融入淳安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构建可识别、差异化、立体化的品牌形象体系,并统一规范使用品牌传播符号,强化品牌消费认知。

3.统一品牌形象发布。制作品牌形象宣传片,结合县内外农事节庆、文旅推介、体育赛事、会议会展等活动多点多层面持续发布品牌形象和产品。

(二)健全“千岛农品”品牌培育机制。

1.制定品牌战略规划。科学规划品牌传播形象体系,指导品牌运营管理,制定品牌传播计划,细化目标职责和项目清单,明晰战略架构、战略目标、组织模式、管理体系及战略路径等内容。

2.优化品牌运营管理。优化千岛湖品牌农产品馆功能,加强“千岛农品”品牌授权、管理、保护、品控、营销等方面建设。通过入股、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构建标准生产、检测溯源、宣传推广、展示展销等职能为一体的品牌运营体系,拓展基地、加工、冷链、培训、金融服务等品牌服务体系。

3.汇聚品牌培育合力。加强县乡联动、部门协作,完善标准、质检、追溯、认证等体系,以“母子”品牌形式,统分结合建立“全域化、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千岛农品”统一品牌形象同时鼓励旗下子品牌开展差异性、特色性、文化性的自主品牌建设。

4.强化商标品牌保护。建立以“千岛农品”为核心的系列商标品牌指导站,健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千岛农品”系列商标品牌的侵权违法行为。

(三)夯实“千岛农品”品牌信用体系。

1.规范产品质量标准。推广有机绿色种植,根据“千岛农品”品牌定位和质量要求,明确优势品种,制定“千岛湖标准”,完善“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

2.建立原产信用体系。制定“国家特色农产品生态气候适宜地”标识应用标准和“千岛农品”生态值星级标准,推进以“国家特色农产品生态气候适宜地”为核心的“千岛湖原产地”产品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3.加强溯源体系建设。完善“千岛农品”追溯终端应用,实现产品追溯覆盖率100%。加强“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的检测,严格共性和个性指标检测,建立“千岛湖”检测指数。

4.严格准入退出机制。明确准入范围和条件,把好品牌准入关。对评估不合格、检验检测不合格、有损“千岛农品”品牌声誉的农产品和违反“千岛农品”品牌许可使用规则的企业,终止其“千岛农品”商标许可使用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5推进主体诚信经营。落实行政、金融、保险等联合惩戒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加强对“千岛农品”农产品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教育,推进诚信生产、诚信营销。

(四)做强“千岛农品”品牌宣传营销。

1.强化线上宣传。搭建“千岛农品”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商城,结合千岛湖旅游开展线上融合推介;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型自媒体进行产品和活动宣传,适时举办“千岛农品”达人赛、直播带货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开展系列宣传,讲好品牌故事;县级融媒体矩阵全年宣传“千岛农品”,结合旅游、气象短信推送宣传“千岛农品”。

2.拓展县内市场。强化“千岛农品”文创产品研发,加快推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推进“旅游+”“健康+”“文化+”融合发展,争取建立“千岛农品”品牌形象馆。运用高速出口进城沿线F杆背面、公交站点、城市屏媒、气象屏媒、公益广告位、客运车站、农村物流点等媒介进行品牌传播;融合旅游宣传物、导游词、游船艇等宣传品牌形象;引导高铁站、游客中心、湖区景点、宾馆酒店、乡村景区、驿站、精品民宿、农家乐、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千岛农品”展柜销售;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主动宣传推介“千岛农品”旅游地商品

3.做强品牌活动。聚焦主导产业重点产品,每年举办12个大型品牌专场推介活动;持续举办农民丰收节、千岛湖茶博会、千岛湖农博会;加强与科研院校及社会团体合作,积极承办全国性会议会展活动;充分利用千岛湖论坛、秀水节和旅游推介等其他大型活动推介“千岛农品”品牌,融合“千岛农品”在各大城市开展千岛湖旅游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主体以专场推介、展示展销等形式亮相国际茶博会、省农博会等重要农事展会;推进“千岛农品”品牌与2022年亚运会等高端体育赛事有效对接。

4.深化多元营销。推进“千岛农品”与农夫山泉、千岛湖啤酒等流量企业合作,扩大影响力;鼓励经营主体加盟,在各大电商平台建立千岛农品”官方旗舰店,优化直播、短视频带货销售;加强与盒马鲜生等高端销售渠道、平台合作,鼓励私人定制限量销售;开设“千岛农品”品牌店、形象店,推进“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进驻大型商超专柜销售;推动“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进省行政中心机关食堂超市、杭州市民中心及千岛湖智谷等场所,打造“千岛农品”杭州展示窗口;整合各方面资源,叠加吸引旅行社和旅游、电商从业人员及异地淳安商会推介“千岛农品”。

(五)扶持“千岛农品”品牌企业发展。

1.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加强全县农业产业头部企业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对有规模、有标准、有市场的潜力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探索柔性和刚性相结合的“千岛农品”母子品牌经营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做强品牌。

2.加强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品牌许可使用企业积极推行“公用品牌+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的合作模式,结合农业示范园区、整乡镇推进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等项目,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千岛农品”示范基地。

(六)培养“千岛农品”品牌各类人才。

加强“新农人”培育,引导农创客、青创客、村姑主播以及大学生创业和暑期实习生进入“千岛农品”品牌经营领域;加强“千岛农品”品牌标准化生产、质量检测、产品营销、宣传策划等专业人才培养;将“千岛农品”品牌推广纳入各类农民培训、电商培训等相关培训课程;建立完善由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打造“千岛农品”品牌输送各类人才。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建“千岛农品·千岛湖茶”“千岛农品·淳安酱”“千岛湖·大下姜”三个工作组。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省市相关政策用于“千岛农品”品牌培育、运营、推广等方面。乡镇、各部门要精心谋划,落实有效举措,推进“千岛农品”品牌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将“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推动工作落实。

本通知自202158日起施行,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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