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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发展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事关教育优先发展、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其中对中小学教育布局也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完善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稳妥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学校向中心城镇集聚,资源向寄宿制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目标;涉及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遵循科学评估、应留尽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原则因地制宜确定。
二是推进我县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历来为我县各届党委政府所重视,尤其在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中力度较大。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因资源布局不均衡而带来的城乡教育发展差异也越来越成为我县教育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尤其四所公办高中形成三个鲜明的办学层次,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越来越明显,相关监测指标远低于全省均值。实施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既迫在眉睫,也成为实现我县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各项创建目标重要支撑。根据相关创建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将依序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等创建工作。其中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是创建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在这些创建和评估标准中,资源配置指标必须符合评估标准的规定值,才能提出创建申报。按此要求,如果我县不能在创建申报期内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布局优化调整,着力改善资源配置均衡差异系数,将不具有上述两类创建的申报资格。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原则。总体要求综合当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稳妥推进。调整原则共四条,主要是注重调研、科学评估原则;应留必留、方便学生原则;撤整并用、资源优化原则;先建后撤、循序渐进原则。
2.调整目标。高中向城区集聚。加快推进淳安县第三中学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淳安三中,完成汾口中学、威坪中学整体搬迁入城,最终形成普高“一重两普”格局。初中向片区中心镇集聚。现有16所初中学校,2021年启动实施中洲镇初级中学撤并至汾口镇初级中学、枫树岭镇初级中学撤并至大墅镇初级中学工作。后续视条件成熟情况再行启动里商、王阜、梓桐、浪川四所初级中学的优化整合工作。小学向乡镇中心集聚。原则上一个乡镇一所小学应予保留,以乡镇中心小学为核心,将同一乡镇的小规模学校和校区逐步撤向中心学校,有多个校区的组建成融合型教育集团,并依序分近期、中期、远期从高年级开始逐步推进优化调整。个别学生数严重萎缩的乡镇视情况逐步撤并。县域共布局小学30所左右,其中城区9所,乡村21所左右。
3.调整措施。一是统筹布局规划,遵循规划先行原则,加强工作调研,在统筹县域教育资源基础上,统筹提出县域城乡中小学布局优化调整意见,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对照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目标要求,要摸清底数,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在摸清情况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各校优化调整具体实施计划,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强化师资建设,根据布局优化调整进程,同步加强队伍建设,配齐教师和管理人员,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重点推进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流动。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四是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结对,建好城乡学校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求2021年实现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力求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4.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是系统工程,事关教育长远发展,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并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全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优化调整过程中涉及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所需经费根据我县现行管理体制由县和乡镇共同承担。县财政安排的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资金,每年年初由县教育局提出安排方案,征求县财政局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好社会舆论。教育部门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学校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家访等形式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取得社会各界、家长、教师、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解读机关:淳安县教育局
解读人:淳安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鲍永红
联系电话:0571-64813180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1-2037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5
登记号
有效性
关于《淳安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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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发展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事关教育优先发展、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其中对中小学教育布局也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完善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稳妥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学校向中心城镇集聚,资源向寄宿制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目标;涉及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遵循科学评估、应留尽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原则因地制宜确定。
二是推进我县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历来为我县各届党委政府所重视,尤其在创建浙江省教育强县中力度较大。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因资源布局不均衡而带来的城乡教育发展差异也越来越成为我县教育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尤其四所公办高中形成三个鲜明的办学层次,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越来越明显,相关监测指标远低于全省均值。实施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既迫在眉睫,也成为实现我县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各项创建目标重要支撑。根据相关创建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将依序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等创建工作。其中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是创建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在这些创建和评估标准中,资源配置指标必须符合评估标准的规定值,才能提出创建申报。按此要求,如果我县不能在创建申报期内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布局优化调整,着力改善资源配置均衡差异系数,将不具有上述两类创建的申报资格。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原则。总体要求综合当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稳妥推进。调整原则共四条,主要是注重调研、科学评估原则;应留必留、方便学生原则;撤整并用、资源优化原则;先建后撤、循序渐进原则。
2.调整目标。高中向城区集聚。加快推进淳安县第三中学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建成淳安三中,完成汾口中学、威坪中学整体搬迁入城,最终形成普高“一重两普”格局。初中向片区中心镇集聚。现有16所初中学校,2021年启动实施中洲镇初级中学撤并至汾口镇初级中学、枫树岭镇初级中学撤并至大墅镇初级中学工作。后续视条件成熟情况再行启动里商、王阜、梓桐、浪川四所初级中学的优化整合工作。小学向乡镇中心集聚。原则上一个乡镇一所小学应予保留,以乡镇中心小学为核心,将同一乡镇的小规模学校和校区逐步撤向中心学校,有多个校区的组建成融合型教育集团,并依序分近期、中期、远期从高年级开始逐步推进优化调整。个别学生数严重萎缩的乡镇视情况逐步撤并。县域共布局小学30所左右,其中城区9所,乡村21所左右。
3.调整措施。一是统筹布局规划,遵循规划先行原则,加强工作调研,在统筹县域教育资源基础上,统筹提出县域城乡中小学布局优化调整意见,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对照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目标要求,要摸清底数,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在摸清情况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各校优化调整具体实施计划,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强化师资建设,根据布局优化调整进程,同步加强队伍建设,配齐教师和管理人员,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重点推进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流动。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四是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结对,建好城乡学校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求2021年实现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力求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4.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是系统工程,事关教育长远发展,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并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全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优化调整过程中涉及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所需经费根据我县现行管理体制由县和乡镇共同承担。县财政安排的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资金,每年年初由县教育局提出安排方案,征求县财政局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中小学教育布局优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好社会舆论。教育部门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学校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家访等形式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取得社会各界、家长、教师、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解读机关:淳安县教育局
解读人:淳安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鲍永红
联系电话:0571-6481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