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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引号:002512026/2021-20446
  • 文 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公开日期:2021-09-03
  • 有 效 性:

一、修订背景

2016年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6〕35号),另县政府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对2017年“村村通”以及2020年较大自然村通车,分别落实政策补助为我县农村客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但随农村客运行业发展要求日益提高及疫情影响,企业运营成本增加营收骤减,企业亏损严重,原扶持政策已不适应当前农村客运行业的发展,为促进农村客运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群众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对原政策进行修订,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我县农村客运服务品质

二、修订依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6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

三、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客运发展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发展实际,明确要求、丰富措施、强化保障,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第一部分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政府主导、行业监管、政策保障、市场运作、部门协同、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客运通达质量,加大农村客运扶持力度,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监督考核,逐步建成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农村客运体系。

第二部分是通过四项主要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发展。通过加大农村公路改建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出行,提升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巩固拓展“村村通”成果,不断推进较大自然村通客车,有序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运营补助标准,延续购车补助、优待人群补助,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确保农村客运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第三部分是强化农村客运保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的责任,完善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强化运营监管,助力提高服务质量,从三个方面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四、新旧政策对比

农村客运扶持政策修订主要内容对比表

对比内容

原有政策

新政策

新政策优势

运营补助

三级网络(含康庄巴士)每车每年的补助金额3万元,对部分亏损的二级网络每车每年补助资金1万元。

三项一事一议政策。

整合三项一事一议补助政策。三级网络(含康庄巴士)每车每年的补助金额为6.5万元,部分亏损的二级网络每车每年补助资金为3.5万元。

延续二、三级网络补助方式,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操作性更强,更符合农村客运运行实际。

购车补助

清洁能源车按照30%购车价补助

新能源车按50%购车价补助

有利于推广新能源车

优待人群补助

定额补助

进一步明确基数及计算方式

有利于补助资金计算

补助资金拨付

/

前三季度每季度初给予200万元预补资金

有利于维持农村客运企业运转

加强监管

/

新增智能化监管手段相关内容

有利于建设完善智慧客运体系,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水平

 

解读机关: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小林

联系电话:64820782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1-20446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3

登记号

有效性

文件关联

图解等解读

政策原文

《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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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2016年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6〕35号),另县政府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对2017年“村村通”以及2020年较大自然村通车,分别落实政策补助为我县农村客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但随农村客运行业发展要求日益提高及疫情影响,企业运营成本增加营收骤减,企业亏损严重,原扶持政策已不适应当前农村客运行业的发展,为促进农村客运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群众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对原政策进行修订,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我县农村客运服务品质

二、修订依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6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

三、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客运发展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发展实际,明确要求、丰富措施、强化保障,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第一部分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政府主导、行业监管、政策保障、市场运作、部门协同、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客运通达质量,加大农村客运扶持力度,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监督考核,逐步建成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农村客运体系。

第二部分是通过四项主要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发展。通过加大农村公路改建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出行,提升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巩固拓展“村村通”成果,不断推进较大自然村通客车,有序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运营补助标准,延续购车补助、优待人群补助,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确保农村客运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第三部分是强化农村客运保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的责任,完善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机制,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强化运营监管,助力提高服务质量,从三个方面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四、新旧政策对比

农村客运扶持政策修订主要内容对比表

对比内容

原有政策

新政策

新政策优势

运营补助

三级网络(含康庄巴士)每车每年的补助金额3万元,对部分亏损的二级网络每车每年补助资金1万元。

三项一事一议政策。

整合三项一事一议补助政策。三级网络(含康庄巴士)每车每年的补助金额为6.5万元,部分亏损的二级网络每车每年补助资金为3.5万元。

延续二、三级网络补助方式,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操作性更强,更符合农村客运运行实际。

购车补助

清洁能源车按照30%购车价补助

新能源车按50%购车价补助

有利于推广新能源车

优待人群补助

定额补助

进一步明确基数及计算方式

有利于补助资金计算

补助资金拨付

/

前三季度每季度初给予200万元预补资金

有利于维持农村客运企业运转

加强监管

/

新增智能化监管手段相关内容

有利于建设完善智慧客运体系,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水平

 

解读机关: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小林

联系电话:6482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