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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建好管用、群众满意”的目标。依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
3、《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起草原则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根据省市政策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制定中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既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的政策底线,又充分考虑了乡镇的工作实际,同时在此基础上充分吸收历年管理工作经验,为我县下一步全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强化保障”等三部分内容,共8条。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1.明确总体目标
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源头治理、注重实效”原则,通过建机制、抓队伍、重考核、强巡查、严规范等手段,实现“建设规范、设施完好、运行稳定、水质达标、效益持续”的总体目标。
2.明确范围及运维主体
首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含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民宿、农家乐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其次,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的定义进行了阐述,并在文中明确了各类污水设施的管理单位以及设施停用、报废、拆除相关程序;最后,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提高运维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培养运维企业的竞争意识,打造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模式。
3.明确运维管理体制机制
(1)突出重点。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专业化运维为主,村民委员会、农户自行运行维护为辅,乡镇政府属地管理的模式;同时,对具体操作做出要求,由终端维护、管网清疏和日常运维三部分组成,根据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出水水质需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统筹兼顾。对各级管理主体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定位,使之更具指导性、操作性。梳理形成了管理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落实主体、受益主体“五位一体”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管理体系。
(3)资金保障。为应对省、市关于运维标准的调整、人工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在文中明确运维费用按省、市有关标准确定。
(4)奖惩结合。明确将农村生活污水的运维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镇综合考评,借此充分调动各部门、乡镇主动参与农污治理的积极性。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解读人:王红娟(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1-64883956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2-23399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9
登记号
有效性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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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建好管用、群众满意”的目标。依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1、《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
3、《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起草原则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根据省市政策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制定中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既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的政策底线,又充分考虑了乡镇的工作实际,同时在此基础上充分吸收历年管理工作经验,为我县下一步全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强化保障”等三部分内容,共8条。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1.明确总体目标
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源头治理、注重实效”原则,通过建机制、抓队伍、重考核、强巡查、严规范等手段,实现“建设规范、设施完好、运行稳定、水质达标、效益持续”的总体目标。
2.明确范围及运维主体
首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含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民宿、农家乐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其次,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的定义进行了阐述,并在文中明确了各类污水设施的管理单位以及设施停用、报废、拆除相关程序;最后,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提高运维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培养运维企业的竞争意识,打造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模式。
3.明确运维管理体制机制
(1)突出重点。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专业化运维为主,村民委员会、农户自行运行维护为辅,乡镇政府属地管理的模式;同时,对具体操作做出要求,由终端维护、管网清疏和日常运维三部分组成,根据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出水水质需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统筹兼顾。对各级管理主体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定位,使之更具指导性、操作性。梳理形成了管理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落实主体、受益主体“五位一体”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管理体系。
(3)资金保障。为应对省、市关于运维标准的调整、人工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在文中明确运维费用按省、市有关标准确定。
(4)奖惩结合。明确将农村生活污水的运维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镇综合考评,借此充分调动各部门、乡镇主动参与农污治理的积极性。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解读人:王红娟(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71-6488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