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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引号:593095219/2023-00011
  • 文 号: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公开日期:2023-01-03
  • 有 效 性:

一、制定背景 

 制定实施意见是落实省级部门就业创业政策的必然要求。2022年6月省人社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 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 号)文件,为起草《意见》明确了方向和要求,也为出台政策指明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另外,杭州市也在积极起草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对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 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 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有4方面28条政策举措,分别是:

  1.发展产业带动高质量就业。积极创建特色生态产业平台、特色小镇及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平台,强化吸纳就业能力。发展新兴业态扩大就业,积极推进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培育县域商业体系,加大新业态群体职业技能培训,从而激活消费市场,为大众开辟新的创业就业渠道。鼓励发展民宿、休闲等业态,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组织职工到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集聚区开展疗休养。大力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加快培育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动能,拓宽本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就业空间。加快数字赋能传统来料加工业,打造集信息交互、资源共享、商贸交易、百姓共富、产业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来料加工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劳务品牌。

2.引育人才促进高质量就业。文件鼓励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引才作用,放宽山区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评审招聘条件,加大职称评价倾斜力度。组织实施专家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鼓励县内企业积极参与国内知名高校大学生来淳安开展实习实践和技术交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结对共建活动,开展特色行业项目制培训,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培育单位到我县设立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校企合作等工作。大力实施“浙派工匠” 行动计划。

3.帮扶重点群体提升就业创业。放宽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条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力度,提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放宽重点人群创业政策享受条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建省级就业创业平台,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创业。

4.服务保障强化就业创业。加强基层就业服务经费保障。重视统计监测。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企业用工监测等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完善就业创业统计监测机制,采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党委书记、局长  胡红宝

 联系电话:0571-64821428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93095219/2023-00011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登记号

有效性

文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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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淳安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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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制定实施意见是落实省级部门就业创业政策的必然要求。2022年6月省人社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 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 号)文件,为起草《意见》明确了方向和要求,也为出台政策指明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另外,杭州市也在积极起草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对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 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 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有4方面28条政策举措,分别是:

  1.发展产业带动高质量就业。积极创建特色生态产业平台、特色小镇及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平台,强化吸纳就业能力。发展新兴业态扩大就业,积极推进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培育县域商业体系,加大新业态群体职业技能培训,从而激活消费市场,为大众开辟新的创业就业渠道。鼓励发展民宿、休闲等业态,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组织职工到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集聚区开展疗休养。大力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加快培育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动能,拓宽本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就业空间。加快数字赋能传统来料加工业,打造集信息交互、资源共享、商贸交易、百姓共富、产业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来料加工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劳务品牌。

2.引育人才促进高质量就业。文件鼓励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引才作用,放宽山区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评审招聘条件,加大职称评价倾斜力度。组织实施专家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招才引智系列活动,鼓励县内企业积极参与国内知名高校大学生来淳安开展实习实践和技术交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结对共建活动,开展特色行业项目制培训,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培育单位到我县设立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校企合作等工作。大力实施“浙派工匠” 行动计划。

3.帮扶重点群体提升就业创业。放宽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条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力度,提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放宽重点人群创业政策享受条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建省级就业创业平台,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创业。

4.服务保障强化就业创业。加强基层就业服务经费保障。重视统计监测。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企业用工监测等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完善就业创业统计监测机制,采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党委书记、局长  胡红宝

 联系电话:0571-648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