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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002512149/2024-28199
  • 文 号:淳教〔2024〕5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日期:2024-03-01
  • 有 效 性:有效
  • 统一编号:ACAD04-2024-0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

现将《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淳安县教育局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淳安县民政局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日

 

 

 

 

 

 


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别生态功能区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根据省、市新一轮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精准施策、促进公平、尊重差异、特教特办的原则,紧扣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高标准推进特殊教育,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全县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入学率95%以上,其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6%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4%,努力将淳安县培智学校建成淳安教育的又一张金名片。

二、拓展学段服务,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一)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优化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享受适切的教育资源的权益。力争送教上门安置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降低,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安置比例控制在5%以内。

(二)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推动培智学校尽快增设学前部,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有序推进在普通幼儿园建设资源教室,到2025年基本完成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布局。

(三)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各类高中阶段学校落实接收残疾学生责任,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规范要求办好培智学校职业高中教育,逐步扩大培智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规模。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见习实习方面做细做实。

(四)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逐步建立特殊需要儿童助教陪读机制,加强对陪读家长的培训教育引导。加强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康复师资培训,为特殊需要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将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残疾儿童纳入融合教育服务范围的工作。探索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入校学习的服务机制和模式。

三、推进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质

(一)强化融合教育专业支持。开展资源教室建设工程,2023年有需要的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达到100%,学前段和高中段学校应建尽建、需建尽建。设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县培智学校合署办公),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导工作制度。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教研部门协作,以教研为载体积极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开展。主要依托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学校,建设乡镇和学校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到2025年基本实现有需要的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二)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不断提升卫星班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实现卫星班学段链建设全覆盖。鼓励和支持培智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加强资源共享与整合,深化师资联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科研协作,积极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探索随班就读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培智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技能实训基地,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实现培智学校在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打造1-2个品牌特色专业;完成特殊教育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争创市级品牌。持续推进融合教育改革,积极打造融合教育示范校(园)。

四、深化改革服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系统构建校本特色课程体系,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落实分层分类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推动融合教育课程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课程的适宜性,加强个性化教育教学服务。

(二)深化与医疗康复结合。健全教育、残联、卫健、民政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医康教结合管理机制,深化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等的合作,推动残疾儿童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培智学校开展市级定点康复机构的建设。

五、提升支撑能力,落实特殊教育保障

(一)巩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将特殊教育相关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继续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应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5倍以上拨付。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

拓宽生均公用经费用途,用于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见习实习等。认真落实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教育公益慈善事业。

(二)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积极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培智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升级,支持资源教室根据残疾学生实际情况提高设施设备的匹配性、适宜性。加强学校无障碍学习环境建设,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为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深化数智特殊教育建设,完成所有持证儿童个别化信息录入省平台。

(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要求配足配齐培智学校教师、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健全研训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开展融合教育教师培训,打造融合教育种子教师队伍。按规落实培智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津贴政策,加大政策激励,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评聘政策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特殊教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资源教室教学和管理的首席资源教师,给予班主任同等待遇,并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核定中给予倾斜。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学校与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科研、医疗、康复等单位和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合力,完善指导体系。卫健、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建立完善特殊儿童通报体系,第一时间通报出生缺陷儿童和发育迟缓儿童,由专人负责通报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第一时间发现特殊儿童并采取干预措施。定期表彰为特殊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三)强化督导评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和日常督导,不断提升培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本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参照该文件执行。

 

附件: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项目

 

 

 

 

 

 

 

 

 

 

 

 

 

附件

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重点推进项目

 

根据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实际,设立七个重点推进项目,以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特殊教育学校强校项目

1.2024年,培智学校增设学前部,完成学前至高中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2.到2025年,完善培智学校职业高中部的职业教育课程,打造1-2个品牌特色专业。

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项目

3.开展资源教室建设工程,2023年有需要的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达到100%,学前段和高中段学校应建尽建、需建尽建。

4.大力推进县乡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每年建设2-3个,到2025年实现地区中心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三、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优化项目

5.健全由县政府负责,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标准,送教上门安置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降低,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四、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6.建立特殊教育名师培养机制。启动特殊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建立1个融合教育名师工作室,培养5-10名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种子教师"。

五、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7.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培智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到2025年,完成培智学校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淳教〔2024〕5号--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pdf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149/2024-28199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备注/文号

淳教〔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03-01

登记号

ACAD04-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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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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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

现将《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淳安县教育局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淳安县民政局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日

 

 

 

 

 

 


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别生态功能区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根据省、市新一轮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精准施策、促进公平、尊重差异、特教特办的原则,紧扣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高标准推进特殊教育,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全县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入学率95%以上,其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6%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4%,努力将淳安县培智学校建成淳安教育的又一张金名片。

二、拓展学段服务,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一)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优化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享受适切的教育资源的权益。力争送教上门安置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降低,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安置比例控制在5%以内。

(二)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推动培智学校尽快增设学前部,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有序推进在普通幼儿园建设资源教室,到2025年基本完成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布局。

(三)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各类高中阶段学校落实接收残疾学生责任,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规范要求办好培智学校职业高中教育,逐步扩大培智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规模。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见习实习方面做细做实。

(四)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逐步建立特殊需要儿童助教陪读机制,加强对陪读家长的培训教育引导。加强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康复师资培训,为特殊需要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将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残疾儿童纳入融合教育服务范围的工作。探索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入校学习的服务机制和模式。

三、推进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质

(一)强化融合教育专业支持。开展资源教室建设工程,2023年有需要的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达到100%,学前段和高中段学校应建尽建、需建尽建。设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县培智学校合署办公),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导工作制度。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教研部门协作,以教研为载体积极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开展。主要依托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学校,建设乡镇和学校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到2025年基本实现有需要的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二)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不断提升卫星班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实现卫星班学段链建设全覆盖。鼓励和支持培智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加强资源共享与整合,深化师资联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科研协作,积极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探索随班就读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培智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技能实训基地,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实现培智学校在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的基础上打造1-2个品牌特色专业;完成特殊教育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争创市级品牌。持续推进融合教育改革,积极打造融合教育示范校(园)。

四、深化改革服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系统构建校本特色课程体系,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落实分层分类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推动融合教育课程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课程的适宜性,加强个性化教育教学服务。

(二)深化与医疗康复结合。健全教育、残联、卫健、民政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医康教结合管理机制,深化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等的合作,推动残疾儿童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培智学校开展市级定点康复机构的建设。

五、提升支撑能力,落实特殊教育保障

(一)巩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将特殊教育相关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继续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应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5倍以上拨付。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

拓宽生均公用经费用途,用于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见习实习等。认真落实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教育公益慈善事业。

(二)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积极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培智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升级,支持资源教室根据残疾学生实际情况提高设施设备的匹配性、适宜性。加强学校无障碍学习环境建设,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为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深化数智特殊教育建设,完成所有持证儿童个别化信息录入省平台。

(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要求配足配齐培智学校教师、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健全研训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开展融合教育教师培训,打造融合教育种子教师队伍。按规落实培智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津贴政策,加大政策激励,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评聘政策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特殊教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资源教室教学和管理的首席资源教师,给予班主任同等待遇,并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核定中给予倾斜。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学校与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科研、医疗、康复等单位和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合力,完善指导体系。卫健、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建立完善特殊儿童通报体系,第一时间通报出生缺陷儿童和发育迟缓儿童,由专人负责通报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第一时间发现特殊儿童并采取干预措施。定期表彰为特殊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三)强化督导评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和日常督导,不断提升培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本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参照该文件执行。

 

附件: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项目

 

 

 

 

 

 

 

 

 

 

 

 

 

附件

淳安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重点推进项目

 

根据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实际,设立七个重点推进项目,以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特殊教育学校强校项目

1.2024年,培智学校增设学前部,完成学前至高中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2.到2025年,完善培智学校职业高中部的职业教育课程,打造1-2个品牌特色专业。

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项目

3.开展资源教室建设工程,2023年有需要的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达到100%,学前段和高中段学校应建尽建、需建尽建。

4.大力推进县乡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每年建设2-3个,到2025年实现地区中心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三、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优化项目

5.健全由县政府负责,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标准,送教上门安置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降低,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四、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6.建立特殊教育名师培养机制。启动特殊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建立1个融合教育名师工作室,培养5-10名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种子教师"。

五、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7.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培智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到2025年,完成培智学校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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