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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5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明确了杭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求其他县(市)及时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共富型社会,决定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过程中,征求了县经信科技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均表示同意。5月11日--5月21日在淳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公示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2070元调整到2260元,小时工资由原来20元调整到22元,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新的标准调整时止。我县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执行浙江省公布的中间档(2021年前共有四档执行第三档,2021年共有三档执行第二档),按第二档执行既能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又与我县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宜。
2021年 12月6日印发的《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淳政发〔2021〕13号)同时废止。
四、术语解释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管峰华(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71-89601327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4-3000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8
登记号
有效性
【文字解读】《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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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5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明确了杭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求其他县(市)及时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为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共富型社会,决定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过程中,征求了县经信科技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均表示同意。5月11日--5月21日在淳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公示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2070元调整到2260元,小时工资由原来20元调整到22元,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新的标准调整时止。我县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执行浙江省公布的中间档(2021年前共有四档执行第三档,2021年共有三档执行第二档),按第二档执行既能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又与我县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宜。
2021年 12月6日印发的《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淳政发〔2021〕13号)同时废止。
四、术语解释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管峰华(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71-8960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