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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退人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原有的政策规定和待遇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行社会发展的需要。2024年初杭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1号),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标准和支出范围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同时,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民生福祉,实现老有颐养,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财政局起草了《淳安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1号)
三、主要内容
服务关怀经费主要统筹用于退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自管小组建设和住院慰问、大病慰问、困难慰问、丧事料理等慰问关怀。
1.退管公共服务主要指经办机构、乡镇(社区)组织开展健康体检、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开展退管工作人员和退休骨干人员培训、开展与企退人员相关的政策宣传、健康讲座。
2.平台建设主要是指构建文化养老平台和活动平台,包括退大教学点建设、企业活动中心建设、管理企退档案及数字化加工,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购买第三方服务等。
3.自管小组建设主要指自管小组学习培训及自管小组长的业务能力提升、考核激励、意外保险购买等。并且每年给每个小组长一定的经费补助,经费标准参照杭州及周边,标准为管理服务人数*10元/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4.住院慰问。企业退休人员生病住院给予慰问费,原则上不超过150元/次,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
5.大病慰问。大病慰问考虑到我县经济实力,同时每年又有春风行动慰问,因此与周边有所区别。我县的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医疗费年个人自付支出,年支出超出5000元不超过1万元的,给予500元慰问;年支出超出1万元不超过2万元的,给予1000元慰问;年支出超出2万元不超过4万元的,给予1500元慰问;年支出超出4万元的,给予2000元慰问。大病慰问对象主要情况及慰问金额应在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6.困难慰问。主要针对因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发生重大困难或发生其他确实需要给予关心帮助情况的重点、特困、高龄、孤寡等企退人员,慰问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
7.退休人员去世,给予200元的丧事料理慰问费。
文体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县退管经办机构开展各项全县性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乡镇(社区)开展本区域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
健康体检经费。统筹用于每年一次的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经费标准为200元/人。我县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标准与主城区基本相同(我县一年一次200元/人,其他区县两年一次400元/人)。退管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参检且上传体检报告的人数,与承检医院结算费用。在杭州市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在常住地医院自费参加体检,凭体检正规发票到社会化管理所在地按实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本县体检经费标准。健康体检费由县财政另行安排。
退管经办机构预留资金,县退管经办机构从专项资金(除体检经费)当中按照20元/人标准预留资金,以后每年根据专项资金预算额逐步提高,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性的文体活动、文化养老平台和活动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体检认证、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等方面的工作开支。
异地企退人员的经费按照每个人专项资金(除体检经费)的50%计算,每年通过待遇领取账号一次性发放。另50%由县退管经办机构留存。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2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1-89601281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93095219/2025-00002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2
登记号
有效性
关于《淳安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文字)
发布日期: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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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退人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原有的政策规定和待遇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行社会发展的需要。2024年初杭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1号),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标准和支出范围等方面做了新的规定。同时,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民生福祉,实现老有颐养,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财政局起草了《淳安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1号)
三、主要内容
服务关怀经费主要统筹用于退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自管小组建设和住院慰问、大病慰问、困难慰问、丧事料理等慰问关怀。
1.退管公共服务主要指经办机构、乡镇(社区)组织开展健康体检、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开展退管工作人员和退休骨干人员培训、开展与企退人员相关的政策宣传、健康讲座。
2.平台建设主要是指构建文化养老平台和活动平台,包括退大教学点建设、企业活动中心建设、管理企退档案及数字化加工,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购买第三方服务等。
3.自管小组建设主要指自管小组学习培训及自管小组长的业务能力提升、考核激励、意外保险购买等。并且每年给每个小组长一定的经费补助,经费标准参照杭州及周边,标准为管理服务人数*10元/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4.住院慰问。企业退休人员生病住院给予慰问费,原则上不超过150元/次,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
5.大病慰问。大病慰问考虑到我县经济实力,同时每年又有春风行动慰问,因此与周边有所区别。我县的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一个结算年度内医疗费年个人自付支出,年支出超出5000元不超过1万元的,给予500元慰问;年支出超出1万元不超过2万元的,给予1000元慰问;年支出超出2万元不超过4万元的,给予1500元慰问;年支出超出4万元的,给予2000元慰问。大病慰问对象主要情况及慰问金额应在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6.困难慰问。主要针对因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发生重大困难或发生其他确实需要给予关心帮助情况的重点、特困、高龄、孤寡等企退人员,慰问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
7.退休人员去世,给予200元的丧事料理慰问费。
文体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县退管经办机构开展各项全县性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乡镇(社区)开展本区域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
健康体检经费。统筹用于每年一次的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经费标准为200元/人。我县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标准与主城区基本相同(我县一年一次200元/人,其他区县两年一次400元/人)。退管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参检且上传体检报告的人数,与承检医院结算费用。在杭州市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在常住地医院自费参加体检,凭体检正规发票到社会化管理所在地按实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本县体检经费标准。健康体检费由县财政另行安排。
退管经办机构预留资金,县退管经办机构从专项资金(除体检经费)当中按照20元/人标准预留资金,以后每年根据专项资金预算额逐步提高,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性的文体活动、文化养老平台和活动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体检认证、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等方面的工作开支。
异地企退人员的经费按照每个人专项资金(除体检经费)的50%计算,每年通过待遇领取账号一次性发放。另50%由县退管经办机构留存。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2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1-8960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