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一)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的政策措施。

(二)监测分析工信经济、高新产业、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等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情况通报,调节日常运行。拟定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商贸服务业、粮食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茧丝绸工作。负责食盐专营和储备管理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工业转型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生态工业布局规划和管理,优化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促进生态产业和深绿产业的发展。

(四)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负责生态工业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工业培育扶持政策措施。

(五)负责全县生态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的备案、报批跟踪管理。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许可证管理、审核,负责全县船舶生产制造企业许可证管理。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墙体改革工作。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生态工业和科技创新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全县数字资源,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基础运营商规范运营,实施对信息行业和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研发创造等方面的科技计划;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实施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网上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社团工作;负责科技培训、科技服务和科技开发、科技示范、科技宣传、科技助力消薄增收、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推荐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建设,优化科技经费资源配置;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智力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商贸服务业开展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指导商贸服务、粮食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拟订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促进全县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六)负责制定全县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牵头协调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特色休闲产业、休闲游艇业的发展;负责县本级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负责新(迁)建、扩建成品油库(加油站)规划确认等相关申请的审核、上报;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经营许可申报及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审及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菜篮子”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储备供应;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八)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国际贸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广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县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九)负责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机制,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二十)负责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负责全县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指导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县技术进出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

(二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多双边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本县外派劳务和本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二十二)负责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银行、保险、国税、外汇管理等单位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协调贸易便利化工作。

(二十三)负责管理全县粮食、棉花、肉类和食糖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县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订单粮食”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管理;保障军供粮、救灾粮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规模、计划和动用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县级储备任务,负责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和物资的质量安全;管理县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军粮供应企业和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全称: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机构简称: 产业和商务局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9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8:3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 0571-89601911
监督电话: 0571-89601911
网站地址: http://www.qdh.gov.cn/
邮编: 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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