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全称: 淳安县公安局
机构简称: 淳安县公安局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311700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 0571-64812244
监督电话: 0571-64813341
网站地址: http://www.qdh.gov.cn/col/col1293471/index.html
邮编: 311700
邮箱地址: caga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