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 根据《淳安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31号)精神,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二)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客运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按分工做好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场站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场站、港口等建设和养护的行业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负责组织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县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按相关规定指导全县小客车总量调控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五)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及检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港口(码头)、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平安创建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公路、水路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和投资机制的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指导交通领域信息化建设;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统筹管理,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多种运输方式衔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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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
机构简称: |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阳光路106号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0571-64812289 |
监督电话: | 0571-64820782 |
网站地址: | http://www.qdh.gov.cn/col/col1229229542/index.html |
邮编: | 311700 |
邮箱地址: | zjcajt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