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县旅游行业的规定和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

  (二)统筹全县旅游业的发展;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和全县景区化工作;牵头县域各类旅游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以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县域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负责旅游景点、旅游项目、旅游饭店、旅行社以及民宿等旅游企业的审核、报批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行业的价格;对全县旅游行业协会实施指导和管理。

  (三)负责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收集分析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四)负责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发;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参与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推动会议旅游、奖励旅游发展;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企业宣传促销。

  (五)负责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编制风景区总体规划和风景小区的控制性规划,指导、申报、监督实施各景区和景点的详细规划,并对风景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进行前置审核;制定和实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景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乡镇和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创建、申报和指导工作;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指导特色潜力行业整合转化为旅游产品。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负责全县导游、经营管理人员资质考核、审核和报批工作。

  (八)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九)负责千岛湖景区门票的管理;负责旅游发展基金和旅游业扶持奖励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游船(艇)“六统一”管理。

  (十)领导和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全称: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机构简称: 县文广旅体局
机构地址: 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 0571-64812655
监督电话: 0571-89601706
网站地址: http://www.qdh.gov.cn/col/col1229233397/index.html
邮编: 311700
邮箱地址: qdhl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