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及使用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进驻中心的各窗口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牵头联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会同各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本县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强化审批效能监察工作;负责乡镇、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体系业务指导工作。

(五)承担本县范围内投资项目审批代办的牵头、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乡镇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业务指导和项目代办(协办、代理)员业务培训。

(六)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全称: 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简称: 淳安县审管办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令:8:30-12:00、13:30-17:00 夏令: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 0571-89602026
监督电话: 0571-89602026
网站地址: http://www.qdh.gov.cn/col/col1229229557/index.html
邮编: sgbxxsfs@163.com
邮箱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