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编制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为农业、农村服务的功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抓好集镇建设、村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建立公共财政,编制和执行财政预算,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

(二)保障民生福祉。负责全镇组织人事工作和人才引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劳动保障、民政优抚、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对所属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基层政权建设;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秩序,办理兵役工作,加强平安建设。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全称: 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机构简称: 大墅镇政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大墅镇府前路11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
联系方式: 0571-64845438
监督电话: 0571-64845438
网站地址: http://www.qdh.gov.cn/col/col1229233974/index.html
邮编: 311716
邮箱地址: 4031857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