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范围: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工作职责
职务: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工作、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负责“七张问题清单”工作、县委巡察、内部审计、工青妇、老干部、关工委、结对帮扶、社区共建、党委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乡镇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规范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规划执法工作;负责市对县以及县对局的考核考评以及局内部考核工作。分管联系政工科、法制科、执法协调中队、规划执法中队、汾口中队、姜家中队。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工作职责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保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投诉、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等工作;负责垃圾分类、数字城管、数字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保障、110联动等工作;协助做好规划执法、内部考核等工作。分管联系办公室、督查中队、固废监管中队、智慧城管指挥中心、高铁新区中队、威坪中队、临岐中队。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工作职责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

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区保洁、国卫巩固等工作;负责建筑渣土、犬类、城区停车收费以及户外广告等行政许可;负责餐饮店污水隔油池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全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物资(服务)采购等工作。分管联系城市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东中队、城西中队。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工作职责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千岛湖水上综合执法、水上安全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统计、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联系后勤保障中队、指挥调度中队、专业办案中队、新城中队、大墅中队、水上执法机动中队、水上执法东南中队、水上执法东北中队、水上执法西北中队、水上执法西南中队。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