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挂职)
协助分管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关工委、文化、文联、体育、全域旅游等工作
副乡长
工业经济、三产服务业、招商引资、招商引税、招才引智、科技、统计(工业、服务业)、企业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与改革、三服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协助重大项目推进。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分管政法、行政执法(审批)、平安创建、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消防、反邪教、禁毒、反诈骗、司法行政、大综合一体化、大农业(农业、农电、农经、统计(农业)、消薄增收、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美乡村)、农田水利提质增效、农民转移集聚、渔政(含农林船舶管理)、气象等工作。
人武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和民兵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综治信访、平安维稳、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气象(防汛防台抗旱)、交通(含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市场(食药品)监管、司法行政、反邪教、禁毒、反诈,协助农林船舶管理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
负责大党建、综合巡察、群团(工青妇)、七张问题清单、统战、工商联、综保(水利)、沿湖沿线巡查、生态环保、农村治污运维、清洁乡村、垃圾分类、五水共治(河长制)、牵头大党建考核等工作。
党委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科协、文化、文联、体育、全域旅游、教育(含农培)、卫健、医保、人社(除人事之外)、残联、民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协助招商引资、招商引税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负责政法、政协、行政执法(审批)、财税、审计、平安创建、应急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大综合一体化、工业经济、三产服务业、招商引资、招商引税、招才引智、科技、统计(工业、服务业)、企业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与改革、三服务、牵头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等工作。